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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公司授权管理(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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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制度编号: GZ/HT 003-2015
施行日期: 2015-04-21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授权治理规定
发布文号:中油建〔2015〕6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中的授权行为,健全内控和自我约束机制,增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形,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实行公司总部统一治理体制下的总分公司授权治理制度,遵循“分级授权、权责一致、及时调整、严格监管”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授权是指公司在法定经营范畴内,授予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进行经营治理活动的权限。
本规定所称授权人为公司,被授权人为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各直属项目部
及岗位开展经营活动涉及的所有业务。本规定不适用于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理的公司领导/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在总部主持本部门或项目日常工作的授权,此类授权仅作为公司内部处理日常工作需要而使用,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规范授权工作的治理,根据本规定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授权治理实施细则,并在下发之日起三日内报合同条法处备案。
第六条 公司授权应根据被授权人的经营治理水平、资产负债规模与资产质量、主要人员素养和业绩、风险控制能力、当地投资环境等条件和变化,实施动态治理。
第七条 公司各直属项目部在公司授权范畴内享有相对独立权,可以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处理日常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公司或上级单位授权范畴内享有相对独立权,可以公司或海外机构的名义开展业务,处理日常事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述被授权人都应在授权范畴内开展经营治理活动和行使所授予的权益,遵守中国和所在国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同时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越权或未经授权经营。
第二章 授权的分类、范畴和期限
第八条 公司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类。
(一) 基本授权是指对在公司法定经营范畴内的常规性业务所授予的权限。
(二) 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畴的特别业务和特定事务所授予的权限。
第九条 基本授权、特别授权分为直接授权、转授权和再转授权三个层次。
(一) 直接授权是指公司对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授予的权限;
(二) 转授权是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根据公司的授权,并在公司授权权限和范畴内,对所辖单位、部门、分公司或项目部及岗位转授予的权限;
(三) 再转授权是指上述转授权人在转授权范畴内对所辖部门、单位和岗位再转授予的权限。
第十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授权,被授权人接受授权并行使授权权限。法定代表人有权书面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进行授权。
第十一条 公司授权以授权书形式办理。岗位授权可以通过颁发规章制度的方式办理。
(一) 授权书包括公司直接授权书、转授权书、再转授权书等。
(二)授权书内容包括:
  1. 授权人全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 被授权人全称或姓名;
  3. 授权范畴;
  4. 授权期限;
  5. 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授权的核心内容是被授权人按照授权权限进行经营,使被授权人经营治理的风险与其控制风险的能力相一致。
(三)上述第(二)项规定适用于转授权书和再转授权书。
第十二条 授权范畴:
(一)基本授权范畴包括:
1. 营运资金的经营权限;
2. 担保;
3. 代理、托付、咨询业务治理权限;
4. 人事治理权限;
5. 财务治理权限;
6. 法律事务治理权限;
7. 其他经营治理权限。
(二)特别授权范畴包括:
1. 基本授权外的特别业务、特定事务;
2. 其他需进行特别授权的事项。
第十三条 授权期限
(一) 基本授权:公司对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和关键岗位的基本授权的期限原则上为上述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一届任职期限。根据本规定,授权被撤销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除外。
(二) 特别授权:特别授权为一事一办。期限应根据授权事项办理的时间确定,但原则上最长不超过一年。根据本规定,授权被撤销或因其他原因提前终止的除外。
(三)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提前终止相关授权,或减少被授权事项;如需要增加授权事项,应按照授权程序补充授权。
第三章 授权治理和直接授权程序及相关要求
第十四条 公司授权工作由合同条法处统一治理。
(一) 合同条法处负责授权治理制度的制定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