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厂房场地租赁协议厂房厂地租赁协议书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等互利的基础上将其正当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就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详细条款以下:
一、出租厂房:
1、甲方将座落在 全部厂房厂地租赁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
1、厂房租赁期限自 止,租赁期为 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厂房,乙方应准期归还。如乙方需继续租赁或协议延续,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协议。
3、因乙方在经营中需提前解除租赁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能够解除协议。
三、租金支付方法: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金额为每十二个月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元)整,租赁金额在协议签定之日起付清后本协议方可生效。
2、乙方每十二个月全部应在1月1日当日付清当年的租金。最多可延长10天。如不付款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租赁厂房,对乙方不予赔偿。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如乙方人为损坏应给修理赔偿。
2、乙方自建厂房自行维修管理。
3、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的厂内财物代为保管,乙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4、乙方在租赁结束后,清理完自建的建筑物,恢复原貌。
5、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属乙方投资的厂房、机械及其它隶属设施属乙方全部。如不租全部财产应清除出厂,不然甲方有权处理。
6、租赁期间,乙方发觉该厂房及隶属设施非乙方损坏或故障时,应立即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甲方负担。
五、厂房的出租及归还:
1、租赁期间,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进行非法经营,如发觉,甲方收回厂房,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2、租赁期间厂房因政策动迁、修路及其它行为,赔偿款属甲方投资的厂房厂地属甲方全部。属乙方投资的厂房机械及生产损失由乙方全部。
3、租赁期间,乙方可依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不能破坏原貌及主体结构,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应给甲方留出 间房屋放置机械设备。
六、其它条款:
1、乙方在租赁期间的全部债权债务和甲方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