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编制时间230个编制!安徽又一地市交通公布改革方案
2021年12月22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了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编制方案,这是安徽继合肥交通行业机关改革后,又一个改革的地市。改革的主体方案为公路运管海事保留,拟更名为中心,公益一类机关,新增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副处级公益一类机关,并明确为联合治超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组织成立机动保障大队,负责全市治超的机动保障工作。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市联合治超综合执法支队)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市联合治超综合执法支队)为市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机关。
一、关键职责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市联合治超综合执法支队)受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推行交通系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一)宣传落实实施国家、省、市相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加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修订工作。
(二)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含公路运政、公路路政、海事管理、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工程建设监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绩效考评;负责制订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程序、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验,查处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五)负责相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投诉的处理;负责交通运输执法信息资料的搜集、统计、分析、传输和整理归档工作。
(六)参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件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
(七)负责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证件和执法装备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专题整改工作;参加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参加交通运输行业相关事故调查处理,参加重大交通应急保障、应急处理工作。
(九)承接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依据上述职责,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市联合治超综合执法支队)设1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副科级)
综合协调单位政务工作,研究拟订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单位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单位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单位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单位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单位党建、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承接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法制科(副科级)
负责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咨询、普法宣传和考评工作;负责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听证案件和向法院申请强制实施案件的答辩、应诉、听证主持和强制实施申请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行政处罚决定等的审批工作;负责其它诉讼、应诉案件的相关工作;负责法制工作课题调研、起草法制工作总结汇报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对执法工作的细化,制订局内部综合执法业务管理要求;负责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整理汇编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发放、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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