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转租协议房屋转租协议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丙方: 有限企业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鉴于:
大楼的房屋的承租权,于XX年6月3日签署《租赁合作协议书》;
,XX年 月 日,甲方和丙方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甲方经丙方同意后可将租赁物部分转租给乙方。
为明确本协议各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以兹各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场地、面积
房产,建筑面积 平方米(非居住,有土地使用权证,无产权证)。其中一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二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三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五层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屋面层约平方米。
,乙方租赁使用的房屋面积以下:
一号楼第四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二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至第五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屋面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第一层的部分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第三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五号楼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以上累计建筑面积 平方米。
,其承租使用的房屋面积以下:
四号楼第一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四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三号楼第一层至第二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以上累计 平方米。
《租赁房屋平面分割图》,为甲方和乙方详细划分租赁面积的依据,图中红线内的面积为甲方原租赁使用的面积。
二、租赁期限
,自XX年6月6日起至XX年6月5日止(其中甲方现已承租的部分房产的租赁期自XX年10月21日起至XX年6月5日止)。装修期为3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
(原物资局大楼4号楼1-2层,3号楼1-2层),原租赁期至XX年10月20日。租期、租金按甲方和丙方达成的原租赁协议实施。甲方首年向丙方支付的租金从XX年10月21日起开始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
,如丙方继续出租,甲方、乙方需要继续承租的,应于本协议届满前6个月向丙方提出书面请求,由具有温州市国资委认可资质的资产评定企业重新评定当年市场租赁租金价格,并以该评定价作为首年租金,每十二个月递增2%,并另行签署租赁协议。不然,丙方有权按相关要求另行公开招租。
、乙双方一致确定,如本协议期限届满后双方继续承租的,租金按《租赁合作协议书》(附件二)所约定的支付方法实施。
,甲方若继续承租的,甲方承诺由乙方继续转租本协议所约定由乙方转租部分的场地;甲方若不继续承租的,由乙方优先承租在温州市望江东路55号房产,建筑面积3052平方米的场地。
三、租金
元(实付 元,已经支付完成),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2%。
元(第一年租金已经支付完成),以后每十二个月递增2%。
,均直接付给丙方,第一年付清一年租金,以后租金每半年一付,分别于每十二个月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