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抵押借款协议模板最新抵押借款协议模板
协议一
协议编号: 年 字第 号
抵押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署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协议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 年 字第 号协议(以下称主协议)的推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收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 本协议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 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法和保管责任以下: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收乙方的检验。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 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 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留。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协议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难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法,甲、乙双方约定以下:
第六条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法转移本协议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协议项下相关的公证、保险、判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本协议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协议项下借款期限,或变更主协议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协议使用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负担或分别负担本协议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法处分抵押财产:
,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协议借款人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或解除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协议各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协议项下贷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