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旅行社旅游协议范本旅行社我国旅游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旅游者):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乙方(组团旅行社):
住所地址:
联络人:
联络电话:
传真或电子邮件:
大连市旅游局 大连市 局 监制
使用说明
一、本协议是依据《中国协议法》、《辽宁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旅游者和旅行社缔结我国旅游协议关系时使用。
二、本协议文本适合用于我国旅游业务。
三、本协议的乙方必需是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企业。
四、旅游者在签署协议前,应该具体阅读本协议文本条款。对不清楚的问题,能够要求旅行社作出明确详尽的解释。
五、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能够共同签署本协议文本附件三的《委托书》,委托一名代表人和旅行社签署旅游协议,代表人和全体委托人共同是旅游协议的甲方。
六、本协议文本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单》,供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较多时使用,表格不足时能够复制。假如同一团体旅游者人数不超出3人时,直接使用协议文本第一条项下的旅游者名单表格。
七、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留有空白行,供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双方不予约定的空白行,应该划"×"以示删除。
八、本协议文本条款前有""符号的,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应该协商选定。双方选定的条款,应该在""中划"√"以示选定;双方不选的条款,应该在""中划"×"以示删除。
九、旅游者和旅行社签署协议后,双方均应认真保留协议文本。旅游者还应该留存旅游过程中的相关票据资料,以备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或索赔的证据。大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0411)84339970 84339971。
十、本协议文本条款由大连市旅游局和大连市 局负责解释。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经甲乙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现就甲方参与由乙方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