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品归类三***则:
1、任何一个商品都是由8位数构成的,在归类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类,其次确定章,然后确定品目(前四位),最后确定子目(后四位)。
2、对于子目的确定,要注意,先确定一级子目,其次确定一级子目下方的二级子目,然后确定二级子目下方的三级子目,最后确定三级子目下方的四级子目。
3、对于子目,必须同级之间比较,同级之间具有排他性,并且同级之间的产品在性质上是相类似的。
动植物类(第一章到第二十四章)
一、第一类至第四类中各章的分布情况与对应关系
(一)这四类在协调制度中的排列原则
1、第一、第二类为简单加工的初级产品,加工方法包括:新鲜的,冷冻的,冷藏的,干制的,盐渍的等,但也有部分例外,如品目0210的熏肉,0305的熏鱼,0306,0407,0408等。第三、四类为经过进一步加工的制成品,加工方法为深加工,在第四类中可以进行的加工方法包括:用醋酸保藏,油炸,烘炒,蒸煮等。
2、同类中不同章按先食用产品,后非食用产品的原则排列。如第一类中第二章至第四章为可食用的动物产品,第五章为非食用的动物产品;第二类中第七章至第十二章为食用的植物产品,第十三章至第十四章为非食用的植物产品。
(二)第一类至第四类各章的一一对应关系
1、第二章,第三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十六章
2、第七章,第八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二十章
3、第九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二十一章
4、第十章的产品(经去壳,磨碎,制片等)→归第十一章
5、第十章、第十一章的产品(经进一步加工)→归第十九章(面食)
二、第一类商品的分布情况及归类特点
本类包括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初级产品,其商品范围可分为三部分:
1、活动物…………………………………………第一章,第三章
2、食用动物产品………………………………第二章至第四章
3、非食用动物产品………………………………………第五章
除极少数特例外,包括了所有种类的活动物以及经过有限度的一些简单加工的动物产品
第一章 活动物
(一)本章的排列顺序
活动物分列在第一章和第三章,二者的区别是第一章基本为陆生动物,第三章基本为水生动物。但也不是绝对如此,水生的哺乳动物如海牛、海豚和鲸要列入第一章(0106)而不是第三章,同样,陆生的蜗牛要按照软体动物归入第三章(0307)而不是第一章。
(二)本章商品的归类要点提示
(1)从结构上首先要明白6个品目是按照由牲畜到家禽再到其他动物、由常见动物到不常见动物、由大型动物到小型动物的顺序排列的:
01马驴骡 02牛 03猪 04羊 05家禽 06其他
(2)上述动物是不分幼仔与成年的。但请注意下列事项:
甲壳动物(既使陆生)、软体动物(既使陆生)、水生无脊椎动物要归入第3章;
培养微生物,细菌,病毒等这类用肉眼看不到的生物要归入第3002
流动动物园、
(3)哺乳动物,如鲸、海狮、海豚、海象以及生活在水中爬行动物,如龟(甲鱼、王八、鳖、玳瑁)、娃娃鱼、鳄鱼、壁虎、蛇不能归入第3章,,青蛙、。
(4)0101至0104以及0106均包括家养的和野生的,但是0105的家禽只包括家庭饲养的鸡(包括乌鸡)、鸭、鹅(不包括天鹅)、火鸡、珍珠鸡,家庭饲养的其他禽类不能视为家禽,例如,家庭饲养的鸽子、孔雀,鹌鹑等应按其他活动物归到0106中,野生的禽类也按其他活动物归到0106,例如野鸡,野鸭等。
(5)0106中“灵长目”指猴,类人猿,狒狒,猩猩等最高等的哺乳动物,但是人类不可以进出口!
(6)活动物若在运输途中死亡的不能归入本章,而应按其鲜度是否适合供人食用分别归入第二章或第五章,即适合供人食用归第二章,不适合供人食用归第五章。
(7)、天鹅、孔雀、麻雀、大雁、鹌鹑等!
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
(一)本章的整体排列
(1)第一章是活动物,本章为第一章活动物宰杀后的简单加工的肉或可供食用的杂碎,这是两章之间的关系,16章是本章产品的深加工品。
(二)本章商品的归类要点提示:
1、学****本章时从结构上首先要明白10个品目是按照从牲畜的肉、杂碎到家禽的肉、杂碎再到其他动物的肉、杂碎,由鲜、冷、冻储存方式到干、熏、盐腌(渍)或制粉的顺序编排的:
2、0201至0208是鲜、冷、冻的肉或杂碎,0210是干、熏、盐腌(渍)或肉或杂碎的粉,0209是未炼制的可提炼动物油的脂肪、肥肉,并且不论是否可供食用,但不分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