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工业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 则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5858-XX《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制订本制度。
工业动火实施工业动火申请汇报书制度。申请汇报书应具体说明动火作业范围、确定危害和评定风险、制订交叉作业防范方法。
动火作业申请汇报书只在签发的一个场所、一个作业班次有效。一级工业动火申请汇报书有效时间不超出8小时,如在动火作业本班不能完成,应在交接班时重新确定,进行技术分析交底,并由接班人员签字认可方连续有效。二级动火申请汇报书有效时间不超出3天,三级动火申请汇报书有效时间不超出5天。
二、管理措施
依据火灾爆炸危险程度及影响范围分,厂内动火分为三级:
一级动火: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或开、停工过程中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经认真吹扫处理并经化验分析合格,停工检修的生产装置,系统管网。从易燃易爆及有毒装置、系统上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经吹扫处理且化验合格的容器、管线;仓库、车库;
三级动火:在生产区域内,除一、二级动火以外的暂时动火均为三级动火。
动火方案的要求:
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环境原因识别,识别项目和内容要全方面;
在一、二级动火作业前,要制订动火方案。动火方案要具体、详细、有针对性,其中包含:置换、吹扫方案、盲板表、盲板图、各项安全方法等。动火方案制订完成后,要组织工艺、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会审,并签字确定后,报送企业主管生产、技术、安全部门及企业主管领导进行审核、同意;
动火方案实施时,企业相关部门、施工单位及审批部门要在动火作业前、按《动火作业检验表》对动火的各项安全方法进行逐一检验、确定。以上各项工作完成后,方可办理《工业动火票》,进行动火作业。
工业动火的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级动火前,必需由企业主管领导组织车间、动火作业单位相关技术、设备、安全人员深入现场调查、协商,按动火方案落实方法,由企业安全质量环境保护部审核并填写用火票后,报安全质量和生产运行部审批;
二级动火前,由本企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协商,按方案落实动火方法,填写用火票后,由企业安全质量环境保护部审核同意;
三级动火前,由本厂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调查,按方案落实动火方法,由车间主管领导审核同意。
动火人职责:
参与动火作业的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动火人必需持用火票作业;
按用火票上要求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动火前,应确定安全方法是否符合要求;
按要求摆放动火设备,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实施“四不动火”即无动火票、无动火监护人或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预防方法不落实、和用火票内容不符的动火。
动火监护人职责:
动火监护人有责任守护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
了解动火区域和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情况,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及其它救护器具;
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指挥处理异常情况;
动火监护人必需持用火票;
逐项落实防火方法,方法不落实有权停止作业;
动火过程中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