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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统一语言的利弊辩论赛浅白语言统一现金用户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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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统一语言的利弊辩论赛浅白语言统一现金用户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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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统一语言的利弊辩论赛浅白语言统一现金用户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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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统一语言的利弊辩论赛浅白语言统一现金用户协议书
致:_________
  本人/吾等(请填写姓名/名称)_________兹要求阁下依据下列条款及条件为本人/吾等运作一个现金证券买卖户口(「户口」):
  1.户口 
  1.1 本人/吾等确定「开户资料表格」所载资料均属完整及正确。倘该等资料有任何变更,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本人/吾等特此授权阁下对本人/吾等的信用进行查询,以核实上述表格所载资料。
  1.2 阁下将会对本人/吾等户口的相关资料给予保密,但阁下能够依据联交所及证监会的要求或应其要求,将该等资料提供予联交所及证监会。
  2.法例及规则 
  阁下按本人/吾等的指示而进行的一切证券交易(「交易」),须依据适合用于阁下的一切法例、规则和监管指示的要求而进行。这方面的要求包含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企业(「中央结算企业」)的规则。阁下依据该等法例、规则及指示而采取的全部行动均对本人/吾等含有约束力。
  3.交易 
  3.1 除阁下(在相关交易的成交单或其它合约单据内)注明以自已本身名义进行交易外, 阁下将以本人/吾等的代理人身份进行交易。
  3.2 倘沽盘是相关非由本人/吾等拥有的证券,即包括卖空交易,本人/吾等将会通知阁下。
  3.3 本人/吾等会就全部交易支付阁下通知本人/吾等的佣金和收费,缴付联交所征收适用征费,并缴纳全部相关的印花税。阁下能够从户口中扣除该等佣金、收费、征费及税项。
  3.4 就每一宗交易,除另有协议外或除非阁下已代本人/吾等持有现金或证券供交易交收之用,不然本人/吾等将会在阁下就该项交易通知本人/吾等的期限之前向阁下交付可实时动用的资金或能够交付的证券,或以其它方法确保阁下收到此等资金或证券。倘本人/吾等未能这么做,阁下可(如属买入交易)出售买入的证券〉;(如属卖出交易)借入及/或买入证券以进行交易的交收。
  3.5 本人/吾等将会负担阁下因本人/吾等未能进行交收而引发的任何损失及开支。
  3.6 本人/吾等同意就全部逾期未付款项(包含对本人/吾等裁定的欠付债务所引发的利息),按阁下不时通知本人/吾等的利率及其它条款支付利息。
  3.7 就买入交易而言,倘卖方经纪未能于交收日内交付证券,造成阁下须买入证券进行交收,本人/吾等毋须为买入该等证券的费用向阁下负责。
  4.证券的保管 
  4.1 由阁下寄存妥为保管的任何证券,阁下能够酌情决定:(如属可注册证券)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或以阁下的代理人名义注册;或存放于阁下的往来银行或提供文件保管设施的任何其它机构妥为保管。如属香港的证券,该机构应为证监会认可的提供保管服务机构。
  4.2 倘证券未以本人/吾等的名义注册,阁下于收到该等证券所获派的任何股息或其它利益时,须按本人/吾等和阁下的协议记入本人/吾等的户口或支付予转账予本人/吾等。倘该等证券属于阁下代用户持有较大数量的同一证券的一部份,本人/吾等有权按本人/吾等所占的百分比取得该等证券的利益。
  4.3 本人/吾等并无依据《证券条例》第81(3)条以书面授权阁下:将本人/吾等的任何证券存放在银行业机构,作为阁下所获垫支或贷款的抵押品,或存放在中央结算企业,作为推行阁下在结算系统下之责任的抵押品借贷本人/吾等的任何证券基于任何目标以其它方法放弃本人/吾等的任何证券之持有权(交由本人/吾等持有或按本人/吾等的指示放弃持有权外)
  5.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 
  代本人/吾等保管的现金须根据适使用方法律不时的要求,存放于一家持牌银行所开立的一个用户信托账户内(此等现金不包含阁下就交易取得,而且须为交收而转付或转付予本人/吾等的现金)。
  6.风险披露申明书 
  本人/吾等知道证券价格可能及肯定会波动,任何部分证券的价格皆可上升或下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买卖证券不一定赢利,而且存在着可能损失的风险。本人/吾等也知道将证券交给阁下保管可能存在风险。比如当阁下持有本人/吾等的证券而阁下无力偿债时,本人/吾等取回证券的时间可能会受到严重阻延。本人/吾等愿意负担此等风险。
  7.通常要求
  7.1 全部本人/吾等户口内的证券均受制于阁下的全方面留置权,以确保本人/吾等推行对阁下代本人/吾等买卖证券而产生的责任。
  7.2 倘阁下没有根据本协议书的要求推行对本人/吾等的责任,本人/吾等有权向依据《证券条例》成立的赔偿基金索偿,惟须受赔偿基金不时的条款制约。
  7.3 倘阁下的业务有重大变更,而且可能影响阁下为本人/吾等提供的服务,阁下将会通知本人/吾等。
  7.4 本人/吾等确定本人/吾等已详阅并同意本协议书的条款,而且该等条款已经以本人/吾等明白的语言向本人解释。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