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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网站]卖房补充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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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卖房网站]卖房补充协议
买方姓名: XX 手机号码:XXXXXXXXXXX
卖方姓名: YY 手机号码:XXXXXXXXXXX 买方身份证号码: 210XXXXXXXXXXX
买方身份证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XXXXXXXXXXX 卖方身份证号码: 211XXXXXXXXXXX 卖方身份证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XXXXXXXXXXX 交易房屋所在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XXXXXXXXXXX
交易房屋房证面积: XX m2 产权性质:个人所有
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交易共识,本协议为买卖双方二手房买卖合同之补充协议,买卖双方签字画押后立即生效,买卖双方认可本协议并愿以此协议作为法律依据,本协议共三页,共两份,买卖双方一人一份,特约定如下: 一、
(壹万元整)作为买卖之初的订金,卖方收到
该笔钱后,即 201X 年 X 月 X 日之后不能再将所约定交易房屋介绍、卖给他人及借故非不可抗拒原因拒绝或中断交易,否则视卖方违约,如卖方违约,则需在在中断交易之日起,(壹万元整)作为给买方的违约补偿,同时买方需给予卖方书面证明已归还订金。若201X年12月15日之前由于买方因素未能到房产局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则视为买方放弃交易,(壹万元整)订金。 二、 如交易房屋查档之后不能交易,或者限制条件交易,买方有权中断该交易,卖方需即刻归还买方订金壹万元,同时买卖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 如果房产局强制进行资金监管,则支付方法及手段以房产局规定为准。 四、
由于房产局告知卖方此房无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卖方契税证已交到房产局,房产局承诺15天后即201X年X月X日查档后返还卖方,如房产局有耽搁,则买卖双方交易随之顺延,如房产局认定此房有未满五年的营业税,则卖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双方协商重新拟定合同,如因此情况买卖双方终止合同,卖方退还买方的订金,不支付任何违约金。其他一切因政府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即卖方退还买方订金并不支付违约金。
五、 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易价格为:(伍拾捌万元整),其交易价格已包含卖方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二套税,为买卖双方成交金额的二手房买卖补充协议百分之一),除此之外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其中房产交易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50%,即3元/ m2*XXm2=284元。卖方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六、
在买方取得契证之后,取得房证之前,卖方需结清交易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费、电话费、电梯费、采暖费、宽带网费、有线电视等必须缴纳的遗留费用、迁出卖方家属及亲友户口,并腾出房子,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票据为证,相关事宜需卖方配合买方验证。采暖费发票需交给买方或出示发票给买方。费用及事项过户时如有历史陈欠费用,则由卖方全部承担。如无发生的费用且不需过户,则需卖方书面证明无此陈欠费用。例:卖方称没安装电话,没有陈欠电话费也不用进行过户,则需要卖方书面证明,若该陈欠费用部门与买方未来发生费用纠纷,需卖方承担全部费用。 七、
买方应在双方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