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盘鳌乡村级招投标实施办法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建设管理
1、工程申报和建设项目招投标
(一)建设项目前期准备
凡是决定建设的项目必须反映多数群众的意愿,村(居)两委在集思广益的前提下,提出建设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资金来源,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村两委成员积极配合,结合实际提出设计方案(工程规模、结构要求、施工时间),形成施工图纸或文字材料,并科学地提出建设项目预算书。
(二)确定项目过程
(1)村(居)两委会根据项目建设的理由和设计方案进行认真深入细致的研究,形成初步意见(要有详实的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在记录上签字)。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研究村(居)两委会提出的初步意见、工程预算、招标公告及办法,并表决通过形成会议决议(要有详实的会议记录,参会人员在记录上签字)。多数群众对所提出的建设项目持反对意见,村(居)两委不能断然作出建设决定。
(三)申报程序
(1)所申报的的建设项目一经确定后,村(居)委会应将项目施工图纸或文字材料报请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不明确的由包村领导)审核并签字后连同《村级集体建设项目招投标申报表》(加盖行政公章、法人代表签字)、工程预算书、村(居)两委会议记录、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招标公告及办法等资料报送乡三资办。
(2)乡三资办根据乡村级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审核意见,召集三资办成员审议后签署意见并上报三资领导小组审批。预算价在20万以上的须请有关单位做预算审核,凡符合条件的批准招标,由项目申报单位向社会公告招标,若领导小组不批准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强行招标。
(四)建设项目招投标
(1)招标工程范围和方式: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单项工程预算造价在1万元以上(含1万),集体资金100万元以下财政性资金30万以下由乡村级招投监管标服务中心组织会审招标文件,项目申报单位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采取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方式。单项工程预算造价集体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财政性资金30万以上(含30万),招标人需持有关项目审批文件到区交易中心办理招标事宜。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各类单项工程投标者不得少于3家。1000元以上(含1000元)1万元以下的项目须由村委会向乡三资办报备后方可施工。
(2)项目招标的时限:经乡三资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招标的项目工程建设规范、工程控制价、工程工期、招标方式、中标方式、投标保证金等,由项目招标人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工程控制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各类工程下浮值范围列表如下:
单项工程类型
下浮幅度范围(%)
建筑工程(含装修装饰、安装工程)
7—12
市政工程
10—15
土石方、园林绿化工程
15—20
交通工程公路技术等级
二级
8—12
三级
10—15
四级
15—20
桥梁
0—5
水利工程
10—15
(注:上表中下浮幅度范围按市场信息价及时调整计价办法)
(3)开标、定标及中标通知
开标:开标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乡纪委、乡三资办、分管领导、包村领导、驻村乡干部、村监委会成员、部分村民代表到场依法实施监督。招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