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安全十项制度精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订以下制度:
食品经营基础条件和要求
一、食品经营范围和证照要求:
(一)本单位销售的食品为
(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填写,并以“*”号结束);
(二)本单位确保仅在食品流通许可部门核准的许可范围及第一条所列的食品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依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要求,若本单位经营场所的经营条件发生改变,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时,将立刻采取整改方法;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立刻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汇报;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将依法办理;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一、制订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方法。
二、制订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进的计划。
三、按相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措施,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许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本单位落实实施《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验,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阻止违法行为。
七、实施食品安全标准。
八、帮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采购食品,应该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实文件。应该建立食品进货查验统计制度,如实统计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络方法、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统计应该真实,保留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施统一配送经营方法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实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统计。
二、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留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实文件。
四、严禁采购***、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显著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六、严禁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七、采购人员应统计采购食品的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收管理人员检验。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该建立并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和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十二个月应该进行健康检验,取得健康证实后方可参与工作。
三、应该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四、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实应随身携带,以备检验。
五、从业人员健康检验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字迹不清无效。
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要求
一、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