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评标定标办法
根据国家七部委2001年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相关法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判定本办法。
一、原则
采用百分制评分,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若出现最高得分相同者,由招标单位最后确定中标单位。
二、开标
1、检查各投标企业投标书内容;
2、宣读投标书的投标报价、施工工期、质量等级。
三、投标书各项分项评分值
1、工程报价、预算书 72分
2、工程质量等级 5分
3、工程工期(开竣工日期) 6分
4、施工组织方案 7分
5、企业业绩及古建经历 5分
6、对本次维修预付款要求 3分
7、报价优惠承诺 2分
总计: 100分
四、评审细则
1、工程报价分(72分)
(1)评标标底的计算。
标底A值——所有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标底P值——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与标底A值相差在+5%~—15%范围内(含+5%、—15%)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并以标底P值为评审依据。
(2)计分办法:
入围: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与标底P值相差在+8%~—16%(不含+8%~—16%)区间内则入围,并给予计分,未入围者工程报价分为零。
计分:以标底P值为基准,标底P值的92%为满分,报价每上升2%扣9分,每下降1%扣9分 。
分值表:报价与标底P值差—8%~+8%
与标底P值相差%
—8
(满分)
—6
—4
—2
0
+2
+4
+6
+8
得 分
72
63
54
45
36
27
18
9
0
分值表:报价与标底P值差—16%~—8%
与标底P值相差%
—16
—15
—14
—13
—12
—11
—10
—9
—8
(满分)
得 分
0
9
18
27
36
45
54
63
72
2、工程质量(5分)
投标文件承诺达国家验收标准优良——5分;
投标文件承诺达国家验收标准合格——0分;
投标文件未承诺质量等——0分
3、工期分(6分)
评标工期: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工期的算术平均值。
(2)计分:投标工期与评标工期相差在+20%~—20%(不含+20%、—20%)之内给予计分,超出该范围为零分。
分值表:
与评标工期相差%
—20
—15
—10
—5
0
+5
+10
+15
+20
得 分
0
2
3
5
6
5
3
2
0
4、施工组织分(7分)
(1)投标文件有施工组织简易说明及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7分;
(2)投标文件有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技术措施——4分;
(3)投标文件有施工组织简易说明——3分;
投标文件无以上内容——0分。
5、企业业绩及古建经历分(5分)
(1)自1999年以来,完成两项以上古建筑修缮工程——5分;
自1999年以来,完成一项古建筑修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