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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无锡限购令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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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无锡限购令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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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无锡限购令细则
  无锡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重启限购政策,二套房首付调至40%。下文是无锡限购令细则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无锡限购令细则: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精神,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10月2日我市成立了无锡市房地
    产市场调控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市政府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同时我市就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
    增加普通住宅用地供应,新增住宅用地年度出让计划100公顷。及时公布土地供应和待开发上市量相关信息,稳定市场预期。
    二、优化土地出让条件
    按地块确定土地出让条件和建设条件,可提高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缩短土地出让金付款期限,明确现房销售、海绵城市建设、装配式和成品住宅配建要求等。
    三、设置土地出让最高限价
    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土地出让时,要设定土地出让最高限价,当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重新挂牌或者摇号产生竞得者。
    四、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一)对未开工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履行出让合同的约定,尽早安排开工建设。凡未按约定履行出让合同、欠缴出让金、恶意炒作土地和囤积土地的,一律纳入土地交易市场诚信黑名单,2年内不得在我市参与土地竞买。
    (二)对已开工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开发节奏,推出更多房源,满足市场需求。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宅项目不得分期开发建设,由规划、住建部门一次性核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三)适时出台市区征地拆迁安置住房上市交易政策,安置满五年的征地拆迁安置住房可按规定上市交易。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住项目按规定调整商住比例,增加商品住房供应。
    五、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40%,报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议通过后实施。
    六、调整新建商品住宅购房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规定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调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仍按不低于20%执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八、加强商品住宅价格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合理确定并申报商品住宅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须一次性公开每套准售房源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一价清”制度,不得利用虚
    假的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需调高的必须重新申报价格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