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询价采购文件
询 价 编 号:CG-2008-10E07
询 价 项 目:乐清市土肥站化验室设备
采购人:乐清市土肥站
采购机构: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二00八年十月
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关于乐清市土肥站化验室设备的询价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2008年10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受乐清市土肥站委托,就化验室设备、玻璃器皿及化学试剂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CG200810E07
二、询价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一:化验室设备 一批(详见附件1)
标项二:玻璃器皿及化学试剂 一批(详见附件2附件3)
三、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所采购仪器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有能力提供设备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以上设备必须有厂商正式授权或代理资格证书)。
四、开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见询价文件
五、本次招标严格按照在符合采购单位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供应商可投其他品 牌,但其品牌、性能必须优于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价低者中标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
六、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本网页免费下载
七、报价文件送交地点:浙江省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八、开标时间:2008年 11 月5 日上午9:30(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取得保证金收据)
九、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标项一保证金: 标项二保证金:无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银行账号:19-270101040011289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2008年11月4日16时00分(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某项目的投标,应及时交纳保证金并开具收据)
十、联系方式:
地点: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招投标中心3楼(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0577-62590929
传真: 0577-62590927
报价保证金办理注意事项
1、报价保证金汇交及退付以转帐形式进行。
2、报价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报价人所在地开户银行的基本帐户中汇出。
3、报价保证金款项必须在询价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前到达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并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具报价保证金收款收据,迟后到达的,由综合科财务人员在收到原汇出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后将款项退还到原汇出银行帐户。
4、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保证金帐户:
户 名: 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部
账 号: 19-270101040011289
银行地址: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乐清市农业银行
5、报价保证金汇交流程:报价人→业务科室开具报价保证金交款通知书→凭报价保证金交款通知书到综合科办理交款业务→综合科财务人员核对银行进帐回单后开具报价保证金收款收据。
6、未成交人报价保证金退付流程:未成交人→凭未成交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到业务科室开具报价保证金退款通知书→凭报价保证金退款通知书和未成交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到综合科办理退款业务→综合科财务人员审核后办理退款业务。
7、报价保证金汇交注意事项:
(1)报价人使用银行本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农行系统的全国汇票汇交报价保证金的,按以下流程办理入帐业务;
报价人→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前到综合科背书→农行乐清支行营业中心办理入帐(农行二楼)→交款截止时间前综合科财务人员核对银行进帐回单后开具报价保证金收款收据;
(2)使用非农行的全国汇票、农村合作银行的省辖汇票、转帐支票汇交报价保证金的,按以下流程办理入帐业务;
报价人→至少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2天前到综合科背书→农行乐清支行营业中心办理收妥抵用(农行二楼)→交款截止时间前综合科财务人员核对银行进帐回单后开具报价保证金收款收据;
(3)采用农行同系统加急电汇或非农行系统大、小额支付电汇方式汇交报价保证金的,按以下流程办理入帐业务;
报价人→至少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1天前到报价人开户银行办理汇款业务→交款截止时间前综合科财务人员核对银行进帐回单后开具报价保证金收款收据;
(4)采用农行同系统普通电汇或浙江农行范围内的网内通存方式汇交报价保证金的,按以下流程办理入帐业务。
报价人→至少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2天前到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