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餐饮服务单位日常检查制度
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
《关于印发广东省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粤食药监食【2011】108号)
正文16条 3个附表(日常检查记录表和日常检查项目法律依据参照一览表、日常检查情况汇总表)
出台《日常检查制度》的必要性和目的
*《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法律法规有新的要求
* 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执法主体与监管队伍改变
为规范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行为,保证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指导监督检查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日常检查工作,确保日常检查工作公开、公正地进行,省局制定了本制度。
日常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三条:阐明制订本制度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有关管辖权限的划分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要求。
第 四 条:明确日常检查的原则。
第五~七条:明确日常检查的频次、方式和重点内容。
第八条:明确日常检查的程序要求。
第九条~十条:明确日常检查项目的分类和检查结论要求。
第十一条:明确日常检查记录表可视为现场检查笔录的同时强调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按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明确快筛检验技术在日常日常工作中的使用要求。
第十三条:明确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要求。
第十四~十六条:明确日常检查的信息报送、责任追究和制度的实施时间等。
日常检查的频次(第五条)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依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办理、监督检查、量化分级、信用记录等情况,确定日常检查的次数。对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的日常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不得超过四次。上级餐饮服务监管部门或本级政府部署的专项检查除外。
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应当在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后六个月内对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实施首次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的方式方法(第六条)
日常检查中,实施检查的执法人员可以采取现场查看、抽样检验、人员询问、查阅文件档案等方法开展检查工作、收集有关证据。
日常检查的重点内容(第七条)
许可情况
制度及人员管理情况
场所卫生和设施设备情况
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贮存、经营和使用等情况
加工操作情况
专间情况
餐饮具洗消情况
食品运输情况
其他有关情况 留样 餐厨垃圾的处理等
附表1: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
日常检查的程序(第八条)
现场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一)出示《行政执法证》;
(二)告知检查的目的和要求;
(三)按照《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进行现场检查后如实记录;
(四)汇总现场检查情况,作出明确的检查结论;
(五)日常检查记录表由现场执法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签字后各存一份。
对检查结论有不同意见的,被检查单位可以陈述申辩并在签名处注明;被检查者拒绝签字的,应当注明事由和相关情况,同时记录在场人员的姓名、职务等。
日常检查项目的分类(第九条)
共32个检查项目。根据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和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将日常检查项目分为:
关键项是指对食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其违法行为性质严重,一旦违反,必须立案查处,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证等处罚的情形。 (9项)
重点项是指对食品安全有较大影响的项目,其违法行为具有明确的处罚依据,但性质相对较轻,可以当场给予行政处罚(警告)。拒不改正的,予以罚款等处罚。(12项)
一般项是除关键项、重点项外的其他项目,其违法行为轻微,法律法规虽对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的行为作出义务性规定,但未规定法律责任,可以现场予以纠正。(11项)
日常检查结论(第十条)
没有违反任何检查项目的,作出“符合要求”的结论;
违反一般项的,列明所违反项的序号,作出“限××日内整改。逾期不改正的,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理”的意见。
违反重点项的,列明所违反项的序号,作出“涉嫌违反××,限××日内整改。逾期不改正的,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将依法作出处理”的意见。
违反关键项的,列明所违反项的序号,作出“涉嫌违反××,等待进一步处理”的意见。
附表1:餐饮服务日常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