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添加剂使用原则
当前国际上的规定可以分为两大体系,一种是将允许使用的助剂“穷举”列出的“许可名单”,另一种是列出禁用助剂的“禁用名单”。经过多年实践之后,“禁用名单”被发现存在着一个很大的缺陷:缺少对新物质的约束力。当一种新物质出现时,因为它不在现有的“禁用名单”之列,因此可以随便应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当中,法规无法管理,因此原来制定“禁用名单”的日本和韩国纷纷转向“许可名单”制度,欧美和中国都采用“许可名单”制度。2003版<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共有65种添加剂量许可名单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章 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五章 食品检验
第五十八条 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五十九条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章 附 则
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GB 2760-2011食品添加剂定义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GB 2760-2011基本术语
最大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最大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GB 2760-2011基本术语
国际编码系统(INS):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中国编码系统(CNS):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E)代码和在本功能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食品分类系统: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GB 2760-2011添加剂使用规定
营养强化剂: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 和相关规定。
GB 2760-2011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1)
每个添加剂在食品中可具有一种或多种功能。在本标准每个食品添加剂的具体规定中,列出了该食品添加剂常用的功能,并非详尽的列举。
1 酸度调节剂:用以维持或改变食品酸碱度的物质。
2 抗结剂:用于防止颗粒或粉状食品聚集结块,保持其松散或自由流动的物质。
3 消泡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降低表面张力,消除泡沫的物质。
4 抗氧化剂: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
5 漂白剂:能够破坏、抑制食品的发色因素,使其褪色或使食品免于褐变的物质。
6 膨松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加入的,能使产品发起形成致密多孔组织,从而使制品具有
膨松、柔软或酥脆的物质。
7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赋予胶基糖果起泡、增塑、耐咀嚼等作用的物质。
GB 2760-2011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2)
8 着色剂:使食品赋予色泽和改善食品色泽的物质。
9 护色剂:能与肉及肉制品中呈色物质作用,使之在食品加工、保藏等过程中不致分解、
破坏,呈现良好色泽的物质。
10 乳化剂:能改善乳化体中各种构成相之间的表面张力,形成均匀分散体或乳化体的物质。
11 酶制剂:由动物或植物的可食或非可食部分直接提取,或由传统或通过基因修饰的微生物(包括但不限于细菌、放线菌、真菌菌种)发酵、提取制得,用于食品加工,具有特殊催化功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