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承 包 协 议
甲方 :
乙方: 身份证: (以下简称乙方)
为拓展甲方在 地区市政、房屋建筑建设领域的业务,甲乙双方按照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以下合同条款:
二、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方式;
1、乙方承包分公司后,以“自筹资金,自找任务,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确保上交,节约随后全留”的形式,负责开展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经营业务。
2、乙方以年承包总额的方式上交公司承包费用,一年承包管理费用为 万元(如中标合同总价超过 万元,超过该总价部分管理费按下述办法另行收取:甲方收取管理费总额的30%,乙方收取70%)。年完成中标合同总价目标不少于一千五佰万元。为充分调动乙方中标积极性。增加公司施工业绩,甲方对于乙方所中的大型项目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在承包费用中冲抵。
3、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纳年总承包额 万元,合同中期根据经营情况交纳或预收剩余承包金额。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用于业务开展介绍信及授权书(连号),以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资质原件副本一套(营业执照一本、法人证书一本)。其他如项目经理证书、业绩材料等由甲方按投标长程序往返送达。
2、甲方负责有权对签订乙方五百万以上中标合同及内部施工承包合同,项目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经营、生产活动及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
4、五百万以上中标项目派驻项目经理和财务人员共2 人协助乙方抓好项目管理和财务工作,其中一人常驻工地,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需要,甲方有协助乙方在参与合同承揽过程中的相关义务,包括在提前沟通情况下的法人到场等,以上所需差旅、食宿、出差补贴、通讯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招标投标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服从公司名项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形象,认真做好公司资质管理工作,不得参与围标、串标违法活动,并按公司规定加强对介绍信,授权书等管理。
2、乙方必须做好所承揽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履行工程合约,对所承揽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各项施工要求负全部责任,并承担承接合同及合同施工过程中全部债权债务。
3、乙方应做好已承接施工工程和日常业务管理中的财务管理工作,每月底上报公司财务报表(或传真)。乙方应所有经营工程必须依法纳税,不得个人偷税漏,如有发和生,乙方按偷税漏税款100%赔偿给甲方。
4、乙方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足额交纳国家、地方各项税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贷款、租赁、担保、借款,赊欠及其它有可能导致甲方经济、法律责任与风险的经济活动。所发生的一切税票(包括地税发票及税票、国税材料发票等)开具公司名称并如期将原件交给甲方,若乙方未按时按要求讲税票交于甲方,甲方有权扣除工程款中相应税额,待甲方收到乙方税票后再行将暂扣税额退回。
5、乙方承接的工程,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
6、乙方须严格注意施工安全,发生安全事故一概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先行承担后,有权向乙方追索。
7、乙方须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8、合同承包期满,乙方须将所有资质原件及其它与甲方有关资料全数归还甲方,不得截留。合同签订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