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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海师办[2008] 60号
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
关于印发《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
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
经海南师范大学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和第三次会议讨论,学 校党政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海南师范大学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 案(试行)》印发施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海南师范大学
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试行)
一、 指导思想
适应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更名师范大学后在高层次上快速发展的 需要,针对原有人事分配制度中平均分配的部分过多、效率优先体现不充分的 弊端,进行适当的调整;进一步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从原有的岗位管理模 式过渡到岗位管理与业绩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加大分配中劳动因素的比重,最 大限度调动各部门、院(系)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因事 设岗、按岗选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办学效 、心
o
二、 基本原则
(一) 量入为出原则
根据学校当年的收入情况,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当年度可用于绩效工 资分配经费总额的95%作为相应年度我校内部分配总额。
(二) 编制从紧,总量控制原则
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的相关指标要求,在上级核定的我 校机构编制与岗位总量控制范围内,结合我校各年度的实际情况,从严调整我 校编制中的生师比、合理调节主干系列岗位与辅助系列岗位之间的比例。
调整后的校内各部门(单位)编制核算办法,将更加注重人力资源的投入 效益,从总量上进一步控制教职工规模,而在有限的编制中,进一步向教学科 研第一线倾斜,向承担高层次创新性教学科研任务的学科倾斜。
(三) 目标明确,职责量化原则
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专业技术岗位首次分级聘用工作的开展,实施部 门(单位)目标管理与个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使各类岗位均有明确的聘期 工作目标、年度(学期)工作目标和相应的具体工作量要求。
(四)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绩效工资与各部门(单位)业绩以及教职工个人挂钩,多劳多得,优劳优 酬,奖优罚劣。减少分配中的平均部分,向业绩突出的优秀团队倾斜,向一线 教师倾斜,向教学骨干、科研骨干和管理骨干倾斜。
(五) 两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
学校实行校院(处)两级聘任、两级考核、两级分配的管理模式。
学校负责处级领导岗位和教授四级以上岗位的聘任和考核,其余人员由所 在单位聘任和考核;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的结果,拨付各部门(单位)的绩效工 资总额,单位依据本单位对教职工的考核结果核算每位教职工的绩效工资。
三、主要内容
(一)编制核算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我校机构编制和各类岗位控制总额,结合我校各 年度的实际情况,核算确定我校各部门(单位)的编制和岗位数额。编制核算 时坚持效率第一原则,实行满负荷工作量核算,用编制杠杆调控各类人员结构 并进行指标调整,具体内容为:
1、 党政管理机构
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海南师范大学机构编制方案》的规定设置。
2、 生师比和各类岗位之间的比例
根据国家政策和学校发展的实际状况,制定新的编制标准。按照本科教学 水平工作评估的生师比要求,优秀标准为16: 1,除掉外聘教师数(可以占专 任教师总数的1/4),按照“优秀”标准衡量,实际生师比可以达到全校平均20:1。 考虑到校内教师数还可从管理单位和教辅单位的挖潜可能性,进人生师比可以 按全校平均22: 1核算。
鼓励各教学单位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规定的标准从社会上和 校内非教学单位聘任兼职教师。
各类岗位之间的比例,按照国家和海南省有关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的结构比
例规定,从严掌握执行。
3、编制结构
专业技术岗位编制占全校编制的70% (其中专任教师编制不少于60%), 其它编制控制在30%以内。其中管理职员编制占全校编制的比例不超过15%, 工勤人员岗位按照现有在编工人的人数保留相应数额的岗位(根据上级有关高 校编制管理规定,今后将按照后勤社会化的要求随着在编工人自然减员逐步核 减),机动编制占全校编制的比例为5%左右。
(二)用人制度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采用岗位管理与业绩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1、岗位设置
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的标准进行岗位设置。
按照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全校岗位设置为六大类:
教学科研岗——教授二级、三级、四级岗,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岗, 讲师八级、九级、十级岗,助教十一级、十二级岗。
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教学单位。
专职教学岗——教授三级、四级岗,副教授五级、六级、七级岗,讲师八 级、九级、十级岗,助教十一级、十二级岗。
该类岗位主要设置在公共课教学单位。
专职科研岗——教授(研究员)二级、三级、四级岗,副教授(副研究员) 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