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分包工程名称:
施工地址: 区(县)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概况:
1·3分包工作内容:
范围包括:
1·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
第二条 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名。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完工日期年月日,工期为天。
第四条 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为:元(人民币)大 写:元
4·2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在确认的方式前划"√"):
经过招投标确定或虽未经招投标程序,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
( )4·2·1本合同价款为固定价格,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 )4·2·2以( )年施工预算或( )年施工概算定额为依据:
①定额工资单价为:
瓦 工元/工日;结构木工元/工日;装修木工元/工日;钢 筋 工元/工日;
砼 工元/工日;油 工元/工日;抹 灰 工元/工日;架 子 工元/工日;
水 暖 工元/工日;电 工元/工日;壮 工元/工日;;; ;
② 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元/平方米;其中, 地上结构:元/M2;地下结构:元/M2;初 装 修:元/M2;水 电:元/M2;; ;
③分项工程承包:
外墙面砖:元/M2;屋面防水:元/M2;
水磨石地面:元/M2;水泥砂浆:元/M2;
内墙普通抹灰:元/M2;;;。
( )4·2·3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书面签证资料为准)
( )4·2·4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按标准补偿。
4·3对合同价款内容的明确:
第五条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1 结算、决算资料:
5·1·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款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5·1·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1·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2·1发包人应于每月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结算手续。
5·2·2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3合同价款的支付:
5·3·1合同价款分期支付:在年月日付款元,在年月日付款元,
5·3·2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支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80%,余款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28日内付清。
5·3·3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劳务费。
5·3·4办理支付的手续为:承包人为外地进京施工企业的,应向发包人出据“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