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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目前基层纪检机构履责难的成因和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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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目前基层纪检机构履责难的成因和对策.docx

上传人:书犹药也 2021/3/4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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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目前基层纪检机构履责难的成因和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一直把反对***看成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不停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的新路子。面对比较严重的***问题,党中央提出了果断惩治***的要求,并把工作侧关键放在怎样遏制上。党的十五大以后,党中央审时度势,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继续严厉惩治***分子的同时,加大了抓源头、治根本的工作力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视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抓住了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对于深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党的执政地位,无疑含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伴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需要应运而生并逐步得到完善,其部门和各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对应给予建立。但现在这些机构的运行情况和作用发挥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需要,尤其是这些机构推行职责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详细表现在:
  一、人员缺位造成机构运转不畅
  即使科以上建制单位设有纪检监察机构,但无专员办公;有些单位虽配有纪检监察干部,但被其它行政事务缠绕,无精力推行职责;处级以上建制单位虽配有1-2名纪检监察干部,但根据《纪检监察办案程序》,无法行使案件调查、讨论、审理等法定程序,致使业务难以正当开展。就我们药监系统而言,市以下仅在同级党组中设一名纪检组长,无纪检监察室内部领导职数,也无明确的业务职能。所以其基础工作也无法开展,纪检监察机构形同虚设。
  二、业务不熟制约职责推行
  伴随***分子手段越来越高明,高层纪检监察机关对部分主要课题展开了研究和实践,有效地遏制了***的滋生和蔓延。不过,中国目前在纪检干部的培养和人力资源的可连续利用上相当滞后,不仅没有建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学校,而且尚没有高校开设纪检监察专业,纪检监察干部无法受到系统专业教育,全部是中途转型而来,先天不足。尤其是岗前业务培训机制不健全,纪检干部是否培训,因系统、因单位而异,在制度上没有刚性要求,造成新上岗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不熟悉,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难以有效履职尽责。
  三、体制不顺造成监督乏力
  现在,县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已成为专门监督机关,处级纪检监察机构也已实施派驻,而县以下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还未实施派驻,不具有独立性,纪检组长的位别低于党组组员,在体制上就造成对党组组员以上干部的监督乏力。我们药监系统属垂管部门,基层党组组员同级纪检监督作用更弱,因此造成很多县级局党组组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缺失。陷入“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境地,对党风、政风和工作是百害而无一利。
  四、创新不足造成监督效率不高
  现在,基层的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手段单
  一、形式单调、方法简单。首先缺乏对纪检监督规律探索的***,其次在监督的方法方法上因循守旧。案件靠群众举报,防范机制靠自我约束,违纪处理同级的靠上面,下级的靠党组。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性不高,主动性不强,工作被动,监督成效不显著。
  五、制度缺点造成监督不力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制度体系经过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不停完善,已基础形成科学、有效、系统的制度体系。不过现有的监督制度在实际中硬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