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财务报账制度(试行)
一、 责任单位
财务部
二、 责任人
财务主管领导、财务会计及出纳
三、 权力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有关财
经法规。
四、 申请条件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要求
第一条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1、 税务部门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开具的发票。
2、 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事业性票据和收款收据。
3、 部门自制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现金支出单及收款收据等。
第二条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1、 基本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2、 具体要求:
⑴、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 或结算专用章等);是个人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单位自制的,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 签名或盖章。
⑵、购买实物的凭证,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及用途等项必须齐全,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⑶、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在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 期和文件字号。
⑷、凭证项目发生错误,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金额错误者不能更正, 只能重开)。
⑸、因公出差在外取得的住宿发票,必须开具住宿人姓名、住宿日期、住宿人数、单价、金额及开具单位的公 章等。
⑹、凭证的“品名”栏内原则上不能填写诸如“办公用品”之类;“数量”栏内不能填写“一批”,购买物品种类较多 时,可按照上述方式开具,但必须附物品清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并加盖售货单位公 章。
⑺、三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凭证除外),应使用注明有报销用途 的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⑻、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凡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一律采用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付款, 收款单位的银行户名必须与发票公章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二)、公务借款要求
第三条单位公务借款。指各部门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项借款。
第四条工作人员个人公务借款。指工作人员个人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种借款,包括因 公出差、进修培训、参加会议、考察调研等借款。
第五条其他借款。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其他因公借款,包括零星购物、各项周转金等借款。
第六条 公务借款审批手续:各项公务借款须由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单据),经财务主管领导 审签、由财务人员复核后方可办理。借款单上必须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还款时间、借款人和审批人(签字) 等。
第七条以现金方式支付、额度超出5000元以上的借款,须提前一天与财务部门联系,以便备款。
五、报账程序
第八条工作人员报帐时,先将票据交部门负责人、验收人、经办人审核并签字,再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交财 务部门审核报销。
第九条请将要报销的单据事先按照用途大致分为差旅费,招待费,交通费、办公用品、医药费等类别,并填写相 应的报销单,在报账时与财务人员当面核实所计算的金额是否相符。
第十条差旅费报销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