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诗词朗诵大赛策划书
一、活动目标
为庆贺祖国60华诞,感受建国60年来的风雨历程和其伟大成就,在广大青年学生中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增加主人翁意识,院团委决定在全院举行“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
二、主办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团委
承接单位: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学生会学习部
三、活动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及实施措施
大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预赛。定于2021年10月16日进行,由各系负责组织。在广泛开展预赛的基础上,各系组建代表队参与全院复赛。
复赛。定于2021年10月23日举行,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决赛。定于2021年10月30日举行,详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活动步骤
预赛由各系自定
复赛为3—4分钟的个人朗诵
决赛由三个部分组成
形象展示和自我介绍:选手自备服装上场,展示个人风采,并做自我介绍,限时3分钟。
朗诵:个人朗诵,限时4—5分钟,篇目自定,要求内容符合专题,健康,格调高雅,富有时代性和创新精神,可自带配乐光碟或电子文件。
即兴朗诵:共有10题目,每位参赛者抽一个。每一位选手在前一个选手登台时抽题,前一个朗诵时做准备。限时4分钟。
六、活动报名
预赛各系自行组织报名
复赛由各系选出的人员参与。共30人,会计系6人,金融系6人,工管系4人,国贸系4人,法艺旅系4人,外语系3人,计信系3人。
决赛是在复赛中选出10人参与。
七、活动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异奖4名
八、活动可能存在问题
1.在确保现场气氛的同时要维持好现场秩序。
2.若光盘等出现问题,主持人应做灵活调整。
3.其它紧急情况发生,由后勤协调其它各项目组进行处理。
附:
一、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决赛规则
二、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评分标准
三、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评分表
四、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预算
五、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各部门人员安排
附件一: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决赛规则
三步骤共100分,形象展示和自我介绍步骤20分,朗诵步骤50分,抒发感想步骤30分。
各步骤不能超时,从选手开口时计时,超时要扣一定的分数。
各轮比赛次序抽签确定,次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参赛选手必需在开场前15分钟进入赛场并签到。
选手上场比赛须佩带比赛次序号码牌。
参赛选手的主持人宣告上场后未能立即上场,即视为自动弃权。如有弃权,由后面选手依次递进。
参赛选手的得分需要当场公布。
附件二: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中华颂”诗词朗诵大赛评分标准
朗诵步骤评分标准
评分指标
评分要求
一般话水平10分
吐字清楚,语音标准,无方言痕迹
朗诵水平和技巧20分
语气、语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