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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厂企业档案管理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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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档案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 核。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长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档案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 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国家档案局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档案局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
国家档案局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原能源部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浙江省实施档案法办法
浙江省会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浙江省电力工业局部室关于照片档案管理的若干意见
3管理职能
档案室是公司档案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定密、鉴定、 销毁以及档案的开发利用。人事档案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会计档案由经营工作部(财务)
负责。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归档等具体工作,部门领导和 专业人员,对管理范围档案的形成及其完整性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 1归档原则
4. 1. 1公司在基本建设、改建、扩建、生产、科研、技改、经营、党群、外事、后勤等 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查考、保存、利用价值的文字材料(文件、合同、资料、联系单、 图纸、报表、凭证等)及电子媒体(录音、录像磁带、磁盘等)、胶片、照片和荣誉实物(获 奖证书、奖状、奖杯、奖牌、锦旗等),由各部门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立 卷归档。
4. 1. 2设备变更异动后,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将设备异动申请单、异动执行报告单等文 件资料和相关的图纸移交档案室。
4. 1. 3外购设备(固定资产)在开箱前,必须通知档案人员,在供应人员、使用部门技 术人员、档案人员到场后方能开箱,否则发生文件材料丢失、损坏或留在个人手中,均由经 营工作部(物资)负责。特殊情况下,随机设备资料由经营工作部(物资)保存,并及时通 知档案人员领取。
4. 1. 4凡涉及生产技术工作的科研成果鉴定、技改及合理化建议项目评奖、基建工程竣 工验收等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并根据科技档案管理要求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如发 现科技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档案管理要求,档案人员通知有关部门限期改正。
4. 1. 5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列入生产、管理、经营、科研、基 建等工作计划。
4. 1. 6职工因公外出(包括出境)学****参观、考察和参加各种专业会议,收集获得的
各种文件材料应及时向档案室归档。
4. 1. 7各部门向外单位购买图纸及技术资料时,必须经总经理工作部审核后,由档案室 统一办理,归档后提供部门使用。
4. 1. 8各部门购买胶卷、录像带、录音带等特种档案载体材料以及冲印照片的费用应由 总经理工作部审批。
4. 2归档范围
4. 2. 1综合档案的归档范围: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管理、财务审计、 劳动人事、电力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基本建设、设备等十大类,还包括会计档案、特种档 案、科技图书、电传、传真、联系单、其它资料等。
4. 2. 2会计档案的归档范围:公司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工资 单、财务计划单位预算和重要经济合同以及其它各类会计核算专业材料;外部审计有关资料 (指审计报告、审计决定或结论,并附整改情况)。
4. 2. 3特种档案的归档范围
4. 2. 3. 1上级领导视察公司工作或其它有关活动所形成的声像材料。
4. 2. 3. 2反映公司主要工作成果、企业形象的声像资料、电子文件;公司重要会议和重 大活动以及各种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形成的声像材料;先进集体或个人的声像材料、实 物。
4. 2. 3. 3公司在组织和参加的外事活动中形成的声像、电子文件材料。
4. 2. 3. 4公司在基建、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重要的操作、试验等形成的声像、电子材料。
4. 2. 3. 5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保存资料的磁盘和光盘等。
4. 2. 3. 6公司发生重大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及重大事件的 现场照片、底片、录像带等材料。
4. 2. 3. 7其它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资料、电子文件材料。
4. 3保管期限。见资料性附录A、资料性附录B。
4. 3. 1永久保管期限(50年以上),凡是属于方针政策性,反映公司主要活动和基本历 史面貌的,对公司的生产、管理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
4. 3. 2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