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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公司制企业科级干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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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科级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改革发展要求,建立健全干部管理机制, 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科级干部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干 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级干部是指公司机关、二级单位和海 外项目部中具有正、副科级职级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 科级干部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
(二) 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 依法办事原则;
(四) 分类分级管理原则;
(五)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六)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六)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
第四条 科级干部由公司人事部门进行宏观管理,由各单位 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工委)负责具体管理。
第五条 公司人事部门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主要 做好科级干部的职数编制和岗位设置,监督检查科级干部职数控 制情况和坚持选拔条件、履行选拔程序情况。
第六条 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工委)履行科级干部选 拔、任用、考核和日常管理职责,加强其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第七条实行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审查备案制度。各单位提拔 使用科级干部时,要向公司人事部门提交请示报告及拟提拔人选 情况,经公司人事部门审查后,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履行选拔 任用程序,并报请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八条 各单位助理、副总师(含同级待遇人员)由公司人 事部门管理,各单位协管。
第三章岗位职级
第九条按照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对公司机关、二级单位、 海外项目部分别实行不同的干部岗位序列。
公司机关干部岗位序列包括科长、高级主管、主管、主办四 类岗位。
二级单位干部岗位序列包括助理、副总师(含同级待遇人员x 科长、副科长、科员五类岗位。
海外项目部干部岗位序列包括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 主管、主管、主办五类岗位。
第十条对各类岗位均按照正科级、副科级和一般三个职级 序列进行管理。其中,在国内助理、副总师、科长、高级主管岗 位和海外部门经理岗位任职的干部,职级应为正科级;在国内副 科长、主管岗位和海外部门副经理岗位任职的干部,职级应为副 科级。在二级单位机关,对科员也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提拔 为正科级科员、副科级科员。
第十一条各单位安全副总监、非处级领导职务的党委委员、 纪委常务副书记、工会常务副主席比照副总师进行管理,不占副 总师职数。
第十二条 因工作特殊需要调入公司机关的科级干部,如部 门科级干部职数已满,可享受原待遇,但不按照科级干部管理。
第四章数量结构
第十三条 严格科级干部职数管理,对已超职数配备的单位, 原则上不再新提拔科级干部。
第十四条公司机关严格实行一科一长制。公司机关高级主 管和主管职数,以本部门编制人数去除处级干部和科长职数为基
数,高级主管职数不多于20% ,主管职数不多于30%o
第十五条二级单位要严格控制机关科级干部数量。机关编 制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含200人),科级干部职数不多于编制人 数的20% ;机关编制人数在200人以下的,科级干部职数不多于 编制人数的30%o
第十六条 二级单位下属科级单位一般可配备3-5名班子成 员。对业务技术含量较高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设责任工程师1 人;对管理难度较大且外部市场占较大份额的,可根据工作需要 增设行政副职领导1人。
第十七条 海外项目部管理人员职数以公司下发的职数编制 为准确定。
第十八条 二级单位配备助理、副总师一般合计不超过4人; 生产经营难度较大、闯市场任务艰巨的单位可适当增配1-2人。
第十九条二级单位要严格控制对纪委常务副书记、工会常 务副主席的配备。领导班子中党群领导人员只设1人的单位,可 以设立纪委常务副书记或工会常务副主席1人。
第五章选拔条件
第二十条科级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 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 具有胜任岗位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管理能力,熟悉 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工作业绩较为 突出;
(三)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解放思想,事实求 是,遵纪守法,勤政廉洁;
(四) 工作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胸襟宽阔,顾全大局, 善于协作,公道正派,在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 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为繁重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提拔使用的科级干部应具备的资格:
(-)应具有三年以上工龄和下一级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二) 首次任用的科级干部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
(三) 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提拔到正科级岗位的 —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