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喜欢]小学生法制宣传日广播稿 2015 年法制宣传日、国家宪... 播放《队歌》甲:敬爱的老师们乙:亲爱的同学们合:大家好! 丙:红领巾广播站又和大家见面了!愿每位收听我们广播的老师和同学们,都带着一份愉快而又美好的心情。甲:用你的心去感受,用你的心去聆听,让我们一起翱翔于本期红领巾广播! 乙:我是主持人彭慧颖: 丙:我是主持人徐安琪: 甲:我是主持人姚昕宇: 乙:本期节目为大家安排了以下三个栏目: 《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欢乐谷》、《才艺展示》。丙:首先,我们一起进入《学法、懂法、做守法的小公民》栏目。甲: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 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 乙: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从 2001 年开始,今年已经是第十二个法制宣传日了。丙:是呀。我还可以告诉同学们,今年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甲: 2012 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二年,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宪法和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乙: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丙: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所以我们更应该人人心中有法。甲:那么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又有哪些法制安全知识需要我们去关注呢? 乙:下面,我们就为大家介绍几种,希望大家千万不要这样做。丙:盗窃罪:就是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乙:恐吓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甲:伤害罪:因为打架造成别人身体上、健康上的伤害。乙:赌博罪:同学们在玩耍时,不论是用金钱或是物品当筹码,都不可以玩赌博性的玩具或游戏,也不可以提供别人从事赌博的工具或环境,否则就算你没有玩,你还是犯了法。丙:破坏公物罪:不论在学校或是公共场合,只要是不属於自己的东西,而是给大家共同使用的东西,就是公共物品。同学应该小心使用并爱惜公物,不可以随便破坏。甲: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定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乙:在这里,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未成年人由于不知道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懂犯罪概念而酿成大错的真实案例:这是发生在 2001 年夏天的案例:杜某十四岁,从一年级到五年级成绩一直很好,在他小学毕业就要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 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才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李某出手大方,经常带杜到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李某,于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 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 9月1号,杜某坐在牢房里悔恨交加, 他痛哭道: " 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 但是法律是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