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场广告位代理协议
篇一:广告资源代理协议
广告资源代理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为美好环境、有效利用闲置空间资源,甲、乙双方就区域的闲置空间资源进行广告开发合作,本着诚信互赢的标准,并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共同信守以下条款:
一、可开发的空间资源
侯考大厅外立面墙面;
侯考大厅室内墙面;
甲方辖区内其它可开发利用的空间资源。
二、合作模式
全部广告位由乙方出资投入建设、招商和维护。
甲方按年租方法向乙方收取广告资源费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向乙方获取广告资源费用。
确保乙方对甲方辖区内广告项目代理权的唯一性,在协议期内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
配合乙方进行广告位的建设施工和维护。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拥有甲方辖区内全部广告资源的独家代理权。
乙方拥有广告项目标经营公布、定价的自主权,甲方不得干涉。
乙方确保所公布商业广告内容的正当性(拒绝非法、恶俗、低俗广告)。
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支付广告资源费用。
乙方要对所建设广告牌的结构安全负责。
五、协议时效
本项目初始合作,给乙方2个月无偿使用期,本协议代理使用期为年,即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六、费用结算
广告资源费第一年度为5万 元。 元.
第三年度为6万 元。
广告资源费每十二个月分两次支付。上半年支付时间为 月 日;下半年支付时间为 月 日。
协议期内如有新增广告位,费用另行协商实施。
七、违约责任
,甲方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该年度乙方本应上交代理费的双倍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拒付甲方已经实施部分但还未支付的代理费。
,由此带来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担,和甲方无关。
,甲方有权依法索要款项并终止协议。
八、免责条件
、自然灾难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发行工作的,乙方同意免去甲方责任。
如一方发生企业吞并、注销而影响协议实施的,可免去对方的责任。
九、协议解除或终止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或终止。
因为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协议无法继续推行或没有继续推行必须,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予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解除或终止。
十、附则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定书面补充协议给予确定。
协议发生争议且不能协商处理的,双方同意由当地法院诉讼或经济仲裁委仲裁处理。
双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是本协议的有效附件。
协议期限届满,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续约要求,甲方未以明示方法拒绝的,视为本协议续约一个使用期;如甲方明示拒绝的,在相同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签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