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产顶账转让协议
篇一:顶账房屋买卖协议
房屋转让协议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依据《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国协议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转让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实施。
一、概况及转让内容
由乙方受让甲方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详细情况以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为工程顶账房地产(甲方顶账协议复印件见附件1),有房屋所属权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现出售给乙方,房屋办理产权证时以乙方名义办理,在乙方帮助甲方办理完房屋产权证之前房屋仍属甲方全部,乙方有居住使用权。
2.房地产座落:禹全部家园小区(龙门大街和乔南路十字向西), 东单元25楼中户。
3.房屋建筑面积:101±1平方米。
4.交房时间:年月日。
5.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该房屋的隶属物(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煤气、电力、供水、电话、供暖、有线电视、网络线路等管线、计量表等一并转让;为使该房屋达成合理、正常使用之目标的必须设施一并转让。
二、协议价款
双方约定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元整,(小写):¥290000元,成交价格包含:
1.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全部内容的全部费用;
2.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所需的全部费用;
3.甲方已经交付的房屋修缮基金、天然气初装费、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闭路初装费、天然气报警费、打压费、物业费等。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房屋市场价格的涨跌和甲方无关,由乙方全部负担。
三、协议价款的支付
%,即拾玖万元整,甲方交钥匙于乙方,并提供已支付费用的全部票据,需变更姓名的立即帮助变更姓名;%,即拾万元整在甲方帮助乙方办完产权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付清(第一年付款叁万、第二年付款叁万、第三年付款肆万)。
以上款项,由乙方直接经过转帐或直接存入等方法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见附件2)。每次收到款项后三日内甲方应该开具收据给乙方。如甲方三日内未开具收据的,则乙方凭其持有的银行开出的转帐凭证或存入凭证作为付款的有效证实。
四、交付约定
该房屋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1.甲方应缴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一切和该房屋相关的费用。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和乙方无关。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钥匙。
3.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入户手续。
4.甲方应帮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的更名手续。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维修基金发票、物业管理费押金等相关收据。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隶属设施的设备发票及保修卡。
五、甲方义务
1.甲方确保该房屋不存在产权纠纷;未设定抵押、未出租、未一房多售、未被查封或存有其它权利瑕疵;甲方确保其对该房屋享受独立处分权;确保该房屋不被她人正当追索。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说明该房屋交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立即办理产权登记、公共修缮基金缴纳等提供必须的文件、资料和手续便利;结清乙方房屋全部权登记前的和开发商、建筑企业之间的相关费用,出示相关交费证实。
3.甲方确保该房屋不存在安全隐患,能够达成正常、安全使用之状态。
4.甲方应该立即交房并帮助乙方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六、乙方义务
1.根据本协议约定,立即支付房款。
2.乙方应和甲方共同办理房屋全部权及土地使用权交接、物业移交手续。
七、产权登记
甲乙双方应该在地产企业办理房产证时共同前往房屋所在地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全部权登记手续,并由甲方按约支付对应税费。
甲乙双方在房屋登记后三日内共同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移转手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
(1)因为甲方原因甲方未推行义务,致使乙方在推行本协议约定时超出一年未交接房屋产权,不能取得房屋全部权或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同时甲方应在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经支付协议价款金额的115%。
(2)甲方不如实通知乙方相关情况或和开发商和建筑企业签署
不正当协议的,存在一房多售情况的,致使协议目标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在违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经支付协议价款金额的115%。
(3)甲方在办理或委托她人办理转让过户时,乙方应主动给帮助。因为甲方有意拖延或不立即提供相关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