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 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 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2007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 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其具体 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包干原则
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 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
1、 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 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 公用经费的原则。
2、 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 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 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 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 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 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 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
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 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 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
(一) 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 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 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 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 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 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 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核算内容包括:离休费、退休费、 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 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支出。
(四)
专项经费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年初经政府批转,人代 会批准通过列入年初预算的各部门专项经费(国防、公共安全、教育、 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 商业金融等事务、其他专项等);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经县委、 政府批准召开的大型会议等会议费(按批准的会议规模及开支标准经 财政局审核后拨付)。
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用款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 款专用。拨付专项资金必须填写项目、用途和用款计划等,并报政府 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后,财政方可拨付。
(五)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外机构、超编人员财政不安排工资及 任何经费。预算内经费包干以1月份编制内实有人数为准。
三、预算内经费包干办法
(一)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包干办法
1、 全额拨款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工资,按人事局工资股审核 后的工资花名册按月由财政国库统发数列支;
2、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工资财政按差额 比例补助,其余经费自理(包括合同工养老金等)。具体分为四类: 第一类,对律师事务所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70%的工资; 第二类,对工人俱乐部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50%的工资; 第三类,对各乡镇卫生院,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82%-95% 的工资(具体差额比例为:虎跳峡卫生院负担82%,金江、上江卫生
院负担85%,建塘、格咱、五境、三坝、尼西、小中甸、洛吉卫生院 负担90%,东旺卫生院负担95%);第四类,对县公证处实行自收自 支管理。
2、离退休人员工资包干办法:原离退休人员工资按有关政策规 定的实际数核拨,资金先拨入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再转拨社保局,由 社保局统一发放。离退休人员原单位和社保局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 管理,财政和社保要联合出台操作性强和实效性强的离退休人员管理 办法,想方设法杜绝“活人吃死人工资”的现象;当年退休人员,退 休前在县级单位(包括全额和差额单位)的,按组织和人事部门发文 的退休工资标准和发放时间转至社保局发放,原单位不再发放;退休 前在乡镇机关中的,根据县乡财政包干管理体制,当年退休人员工资 由乡镇财政发放至年底,次年1月再转入社保局发放;行政事业单位 合同工人员,退休后的工资由社保局从养老金专户中支付,财政不再 单独安排经费。
3、 当年病故职工的安葬费、抚恤费以及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