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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销售精英团体养老年金保险条款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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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销售精英团体养老年金保险条款实施细则(试行).doc

上传人:Hkatfwsx 2014/6/29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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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销售精英团体养老年金保险条款实施细则(试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寿销售精英团体养老年金保险条款实施细则(试行)
《国寿销售精英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实施细则(试行)
本附加
实施细则的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与公司签定保险委托代理合同并投保“国寿销售精英团体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个人和单位。
投保人与保险人
凡与个人代理人签定保险委托代理合同的单位均可作为投保人向其上一级公司或上级公司指定的其它分公司投保,上一级公司或被指定的分公司作为保险人。
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必须是持有保险委托代理合同的业务员系列或主管系列人员,投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签定保险委托代理合同;
2、1年资以上;
3、业务主任及以上职级。
年金开始领取日及领取方式
全省个人代理人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统一为:女被保险人年满55周岁、男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本公司暂不支持其他领取年龄。如女被保险人投保时已年满55周岁,则领取年龄为60周岁。
领取方式统一为:“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资金余额”或“保证给付十年增额终身年金”。
个人及单位基本缴费的缴纳
一、灾被保险人年金开始领取日前,投保人每月从被保险人的收入中扣除规定缴纳的保险费至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下的“个人基本缴费”部分。公司向被保险人个人账户下的
“单位基本缴费”部分缴纳相同数额的保险费,该部分保费称为“单位基本缴费”。
二、基本缴费的计算。
(一)业务员系列的计算基数为:FYC和续年佣金的税前合计数。
业务员系列的个人月基本缴费=月计提基数×3%;
单位月基本缴费=个人月基本缴费。
(二)主管系列的计提基数为:FYC、续年佣金和各种管理类津贴的税前合计数。
主管系列的个人月基本缴费=月计提基数×3%;
单位月基本缴费=个人月基本缴费。
个人补充缴费的缴纳
被保险人个人自愿缴纳的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个人补充缴费”部分。个人补充缴费可定期不定期,定额不定额缴纳。但交纳时间必须是在每月佣金计提日。累计补充保险费不设最高限额,但每次缴纳的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被保险人要通过投保人缴纳保险费。
单位奖励缴费的缴纳
一、资深代理人
代理人达到一定年资以上,公司在其计提基数基础上按年资对应的比例分别增加个人计提保费和单位计提保费。业务员系列和主管系列所有人员均可享受该项奖励。计提基数为被保险人的FYC和续年佣金。各年资对应的增加比例有如下三种选择方式:
1、
年资
增加比例
3年(不含)以下
0%
3年(含)至5年(不含)
11>.0%
5年(含)至8年(不含)
%
8年(含)及以上
2%
2、
年资
增加比例
3年(不含)以下
0%
3年(含)至5年(不含)
%
5年(含)至10年(不含)
1%
10年(含)及以上
%
3、
年资
增加比例
5年(不含)以下
0%
5年(含)至10年(不含)
%
10年(含)至15年(不含)
%
15年(含)及以上
2%
投保人初次投保本险种时,按代理人的实际签约年限确定年资。
二、绩优代理人
业务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的个人计提保费和单位计提保费都在基本保费的基础上同时增加。
增加保费的计算方法为:展业类津贴×%。
达到条件的业务员系列人员可同时享受一、二两项奖励缴费。
三、中高级主管
中高级主管(处经理及以上职级)的个人计提保费和单位计提保费都在基本保费的基础上同时增加。
增加保费的计算方法为:管理类津贴×A%,不同职级主管的A不同,公司有权对此作出调整。不同职级主管的A有如下三种选择:
1、
职级
A
处经理
1%
分部经理
2%
部经理
3%
2、
职级
A
处经理
1%
分部经理
%
部经理
2%
3、
职级
A
处经理
%
分部经理
1%
部经理
%
说明:
1、达到条件的主管系列人员可同时享受一、三两项奖励缴费。
2、分公司要根据附加佣金的使用情况,认真测算“公司基本缴费”与“公司奖励缴费”两项合计提取的缴费额度,选择相应的系数,要确保代理人老有所养。
被保险人职级变动的缴费处理
一、职级转换
(一)业务员系列转为主管系列的,按转换后主管的职级计提保险费,原计提方式和计提项目取消。
(二)主管系列转为业务员的,按转换后对应的业务员的职级计提保险费,原计提方式和计提项目取消。
二、职级升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