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钢结构设计规范
第一章 总结
第二章 材料
第三章 基本设计规定
第四章 受弯构件的计算
第五章 轴心受力构件与拉弯、压弯构件的计算
第六章 疲劳计算
第七章 连接计算
第八章 构造要求
第九章 塑性设计
第十章 钢管结构章
第十一章 圆钢、小角钢的轻型钢结构
第十二章 钢与混凝土组合梁
附录一 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附录二 梁腹板局部稳定的计算
附录三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附录四 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附录五 疲劳计算的构件与连接分类
附录六 螺栓的有效面积
附录七 非法定计量单位与法定计量单位的换算关系
第一章 总 则
为在钢结构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与一般构筑物的钢结构设计。
本规范的设计原则就是根据《建筑结构设计统 一标准》(CBJ68-84))制订的。
设计钢结构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结构方案与构造措施,满足结构在运输、安装与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与刚度要求,宜优先采用定型的与标准化的结构与构件,减少制作、安装工作量,符合防火要求,注意结构的抗腐蚀性能。
在钢结构设计图纸与钢材订货文件中,应注明所采用的钢号(对普通碳素钢尚应包括钢类、炉种、脱氧程度等)、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号)与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与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此外,在钢结构设计图纸中还应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焊缝质量级别的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对有特殊设计要求与在特殊情况下的钢结构设计,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材 料
承重结构的钢材,应根据结构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工作温度等不同情况选择其钢号与材质。承重结构的钢材宜采用平炉或氧气转炉3号钢(沸腾钢或镇 静钢)、16Mn钢、16Mnq钢、15MnV钢或15MnVq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与《桥梁用碳素钢及普通低合金钢钢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下列情况的承重结构不宜采用3号沸腾钢:
一、焊接结构:重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的轻、中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以及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30℃时的其它承重结构。
二、非焊接结构: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的重级 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
注明:冬季计算温度应按国家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中规定的冬季空气调节室外计算温度确定,对采暖房屋内的结构可按该规定值提高10℃采用。
承重结构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或屈服点)与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承重结构的钢材,必要时尚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对于重级工作制与吊车起重量等于或大于50t的中级工作制 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钢材,应具有常温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但当冬季计算温度等于或低于-20℃时,对于3号钢尚应具有-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16Mn钢、16Mnq钢、15MnV钢或15MnVq钢尚应具有-4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于重级工作制的非焊接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的钢材,必要时亦应具有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钢铸件应采用现行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中规定的ZG200-400、ZG230-450、ZG270-500或ZG310-570号钢。
钢结构的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标准《碳钢焊条》或《低合金钢焊条》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对重级工作制吊车梁、吊车桁架或类似结构,宜采用低氢型焊条。
二、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与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强度相适应。焊丝应符合现行标准《焊接用钢丝》的规定。
三、普通螺栓可采用现行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3号钢制成。
四、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 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或《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型式尺寸与技术条件》的规定。
五、铆钉应采用现行标准《普通碳素钢铆螺用热轧圆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ML2或ML3号钢制成。
六、锚栓可采用现行标准《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3号钢或《低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中规定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