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权代持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2016】年【 】月【 】日在北京市【 】区签署:
甲方:【 】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含乙方 1、乙方 2、乙方
乙方 1:[ 张三 ] 户籍地址:[
3,为公司原股东)
身份证号:[
]
]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
email :[
]
]
乙方 1:[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址:[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
email :[
]
]
]
乙方 3:[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址:[
]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
email :[
]
]
丙方:(含丙方
1、丙方
2、丙方 3,为激励对象)
丙方 1[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址:[
]
送达地址:[
]
联系电话:[
] email :[
]
丙方 2[
]
身份证号:
[
户籍地址:[
]
]
送达地址:[
联系电话:[
]
email :[
]
]
鉴于条款
【 】有限公司(或称“甲方”、“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是一家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本合同签订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 105】万元。乙方 1、乙方 2、乙方 3 三方为公司现有全体股东。
公司现有全体股东同意将乙方 1 代持的 10%的公司股权用于授予丙方 1、丙方 2 作为股权激励。
股权授予
各方同意乙方 1 将公司【 5】%股权以【 0】万元价格授予丙方 1;乙方 1 将公司【 5】%股权以【 0】万元价格授予丙方 2。
各方同意,激励股权由乙方 1 代丙方持有。丙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持有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未经丙方同意, 乙方 1 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
丙方委托乙方 1 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 1 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
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3. 权利和义务
全职劳动
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将其全部精力投入公司经营、管理中,并结束其他劳动关系或工作关系。
股权成熟
丙方在公司持有的股权受【 4】年成熟期限制。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前两年, 每满一年,丙方持有的公司总股权的 1/4 成熟。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的两年后,每满一个月,丙方持有的公司总股权的 1/48 得权。
如果公司在合格 ipo 之前被整体收购或兼并,或者发生合格 ipo ,则丙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可一次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