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防空地下室设计(人防工程设计) 2012 年3月19日参考资料索引封面: 第一章、地下人防工程的布局要求及分类第二章、核 6级,二类人员掩蔽所第三章、人防物质库第四章、辅助房间和柴油电站第五章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第六章防水和装修第七章应建人防建筑面积的计算第八章防护措施第九章防火第一章地下人防工程的布局要求及分类一,布局要求 1、防空地下室的位置、规模、战时及平时的用途,应根据城市的人防工程规划以及地面建筑规划、地上与地下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2、与危险目标的距离 防空地下室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 50 米; 防空地下室距有害液体、重毒气体的储罐不应小于 100m 。 3、人员掩蔽工程的服务半径:人员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200m 。 4、型钢对外封堵数量每个防护单元 2个,超过的改为门式封堵。 5、工程之间的连通:根据战时及平时的使用需要,相邻的防空地下室之间以及防空地下室与邻近城市地下室建筑之间应在一定范围内连通。 6、周围环境的协调: 露出地面的室外出入口,进风口,排风口,柴油机排烟口和通风采光窗等,其布置应符合战时、平时的使用要求以及地面规划要求。 7、下列人防工程应设置人防柴油电站: 中心医院、急救医院; 救护站、防空专业对工程、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等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5000m2 。按照柴油发电机组的容量,柴油电站划分为移动电站(机组容量≤ 120kw) 和固定电站(机组容量> 120kw) 。二、防空地下室的分类防空地下室的分类 a)按施工方法划分①暗挖式——坑道式(山区)、地道式(平原) ②掘开式——单建式、附建式 b)按战时功能划分①指挥工程——各级指挥机关②医疗救护工程——中心医院、急救医院、救护站。③防空专业队工程——战时抢险抢修、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防疫、通讯、运输、治安等专业队。④人员掩蔽工程——一等人员掩蔽所、二等人员掩蔽所。⑤配套工程——区域电站、区域供水站、核生化监测中心、报警站、食品站、物资库、人防汽车库、生产车间、人防交通通道等。 c)按防御的武器划分工程类别预定防御的武器甲类核武器、常规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 4种乙类常规武器、化学武器、生物武器 3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