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苏轼“以诗为词”与“豪放”之关系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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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苏轼的“以诗为词”与“豪放”,在宋代人那里是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只是在“不协音律”上二者才发生联系。随着明清以降“婉约”与“豪放”二元对立的词学观的确立和正变论的影响,两个概念的内涵逐渐模糊等同,今人虽然颠覆了明清的这种观念,它们之间的差异并没有得到有力的澄清。两者的流变和靠拢,是由于背后儒家思想对词的渗透,以及其与道家思想在词中的对立。
[关键词]苏轼;以诗为词;豪放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234(2007)04-0145-02
长期以来,人们在说到苏轼的词时,大多会自觉不自觉地提到“以诗为词”和“豪放”两个概念,它们似乎已经成为苏词研究中讨论得最热烈的“关键词”。但一个尴尬的事实是,在今天的大多数人眼里,“以诗为词”和“豪放”仍然是两个内涵模糊不清的概念,在很多研究者那里甚至有把二者混淆等同的倾向。在很大程度上干扰和误导了我们对苏词真实面目与中国古代词学观念的认识。因而本文拟先对“以诗为词”和“豪放”两个概念内涵的历史流变进行正本清源的考查,然后详细辨析二者之间的关系,揭示它们被模糊等同的原因。
一、“以诗为词” 内涵的流变
“以诗为词”最早由“苏门六君子”之一的陈师道提出,在宋代并没有作为一个固定严密的词学概念来使用,但是因为苏轼词在词坛的出现,它成了两宋学者热切关注的一个话题。按照对“以诗为词”的态度,可以把众多论者分为“本色”论和“诗词一体” 论对立的两派。两者已初步带有争 “词统”的意图。宋人对“以诗为词”,基本上是主观评述性的,少有客观具体的解释与分析,因此我们只有从褒贬的文字中才能间接地窥见其内涵。
首先看“本色”派的词论。陈师道在《后山诗话》中说:“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今代词手,惟秦七,黄九尔,唐诸人不迨也。〔
1〕(上册P309)”随后的李清照在她的词学论著《词论》中也说:“晏元献、欧阳永叔、苏子瞻,……皆句读不茸之诗尔。又往往不协音律。”〔2〕(P195)二人基于词须“本色”和“自是一家”的观念,对苏轼“以诗为词”的作法提出尖锐的批评。陈师道把它与韩愈的“以文为诗”相提并论,认为这两种做法给人感受就像是是“教坊雷大使之舞”。换句话说,“以诗为词”犯的是方向性的错误。至于什么是正确的方向,陈师道标举出了正面的楷模,李清照则列出了反正的典型。从传统词论来看,秦观、黄庭坚的词都有抒写艳情的非个人化倾向,比较接近于早期的花间词。而晏殊、欧阳修、苏轼则融入了更多的士大夫“性情”,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