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风险评估编与标准
危险、危害因素分类
根据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 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 管理因素等四大类。具体分类如下:
附录A
(规范性目录)
安健环事故分类
国标GB6441 —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国家标准局1986年5月 31日发布1987年2月1日起实施)中,将事故类别划分为20类。具体 分类如下:
1物体打击(不包括爆炸引起的物体打击),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 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如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砸伤等造成的伤 害,不包括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如机动车辆在 行驶中的挤、压撞车或倾覆等事故,在行驶中上下车、搭乘矿车或放飞车 所引起的事故,以及车辆运输挂钩、跑车事故。
3机械伤害:指机械设备或工具引起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 害。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属于车辆、起重设备的情况除外。
4起重伤害:指从事各种起重作业时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但不包括 上下驾驶室时发生的坠落伤害和起重设备引起的触电以及检修时制动失
灵引起的伤害。不包括;触电,检修时制动失灵引起的伤害,上下驾驶室 时引起的坠落式跌倒。
5触电:由于电流流经人体导致的生理伤害。适用于触电、雷击伤害。 如人体接触带电的设备金属外壳或棵露的临时线,漏电的手持电动手工工 具;起重设备误触高压线或感应带电;雷击伤害;触电坠落等事故。
6淹溺:由于水大量经口、鼻进入肺内,导致呼吸道阻塞,发生急性 缺氧而窒息死亡的事故。适用于船舶、排筏、设施在航行、 发生的落水事故。
7灼烫:指强酸、强碱溅到身体上引起的灼伤,或因火焰引起的烧伤, 高温物体引起的烫伤,放射线引起的皮肤损伤等事故;不包括电烧伤及火 灾事故引起的烧伤。
8火灾:指造成人身伤亡的企业火灾事故。不适用于非企业原因造成 的、属消防部门统计的火灾事故。
9高处坠落:指由于危险重力势能差引起的伤害事故。适用于脚手架、 平台、陡壁施工等场合发生的坠落事故,也适用于由地面踏空失足坠入洞、 沟、升降口、漏斗等引起的伤害事故。高处作业时,因触电失足坠落应定 为触电事故,不能按高处坠落划分。
10坍塌,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倒塌以及土石塌方引起的事 故。适用于因设计或施工不合理而造成的倒塌,以及土方、岩石发生的塌 陷事故。如建筑物倒塌,脚手架倒塌,挖掘沟、坑、洞时土石的塌方等情 况。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事故,或因爆炸、爆破引起的坍塌事故。
11冒顶片帮,指矿井工作面、巷道侧壁由于支护不当、压力过大造
成的坍塌(片帮)以及顶板垮落(冒顶)事故。适用于从事矿山、地下开 采、掘进及其他坑道作业时发生的坍塌事故。
透水:指从事矿山、地下开采或其他坑道作业时,意外水源带来 的伤亡事故。适用于井巷与含水岩层、地下含水带、溶洞或与被淹巷道、 地面水域相通时,涌水成灾的事故。不适用于地面水害事故。
放炮:指由于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故。适用于各种爆破作业。 如米石、米矿、
采煤、开山、修路、拆除建筑物等工程进行的放炮作业引起的伤亡事 故。
瓦斯爆炸:指可燃性气体瓦斯、煤尘与空气混合形成的达到燃烧 极限的混合物接触火源时引起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