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
道路停车泊位、占用公共资源的停车场(存车处)停车 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不包括机械 和自走混合的、配建的)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它停 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场、独立专业 机械立体停车库和存车处以下简称为“停车场(处门。
第四条停车收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 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大型车 高于小型车的“五高五低”差别定价政策。
第二章停车收费管理
第五条停车收费按区域划分为三个等级。
—级包括:(〔)新街口区域(华侨路、长江路、洪武北 路、洪武南路、淮海路、石鼓路、螺丝转弯、汉中路、慈悲 社所围合的区域内);(2)夫子庙区域(平江府路、建康路、 升州路、中华路、长乐路所围合的区域内);(3)山西路区 域(山西路、湖南路、中央路、中山北路、大方巷、江苏路 所围合的区域内卜
二级包括:上述一级区域外,建宁路、北安门街、明故 宫路、御道街、光华路、大明路、集合村路、应天大街、燕 山路、江东门西街、江东中路、江东北路、三叉河桥、热河 南路、热河路所围合的区域内,以及4A级旅游景点。
三级包括:上述一级、二级区域外,江南八区范围内。
第六条停车收费实行计时收费或计次收费方式,由物价 部门核定停车收费标准。
白天和夜间的时段划分:白天时段为8 : 00至20 : 00 , 其它时间为夜间时段。车辆进入停车场(处)15分钟后开始 计费(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库除外b
(-)计时收费。计时收费停车场应当安装经验收合格 的计时收费系统。
(1 )白天时段以15分钟为计费单位(不足15分钟的 按15分钟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夜间时段以1小时为 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连续累计计时收费;
(2旧天时段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不超过12小时(含 12小时)的,一律按6小时收费(一级道路停车泊位除外);
(3)停车时间横跨两个时段,按两个时段标准分别收 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4 )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出的部分按上述(1 )、 (2),(3)规定重新计时收费。
(二)计次收费。
(1 )按照白天和夜间时段的收费标准分别实行计次收 费;
(2 )停车时间横跨两个时段,其中有一个时段停放时 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按进入停车场时段的收费
标准一次收费。
第七条车辆维修单位的停车场,对承修期间的车辆不得 收取停车费,但对承修的车辆修复后,车主不按告知时间取 车,致使车辆滞存在停车场,按本规定执行。
第八条保管的事故车辆按照停车场收费等级的计次标 准收取停车费,收费最高不得超过三十日。暂扣的违法车辆 不得向车主收取停车费,由暂扣行政机关支付停车费。
第九条对于停车资源紧张、停车矛盾突出的居民小区, 经公安部门批准可在周边道路设立停车泊位,附近居民车辆 凭有效证明享受优惠政策,具体操作细则由各区政府制定。
第十条三级区域驻车换乘停车场对小型车停车换乘实 行包月的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向社会开放的商住楼(含综合楼)的配套停车 场,对商用业主在规划车位配建范围内按本规定包月收费标 准执行,具体包月方案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大会制定。
第十二条下列情况免停车费:
(-)执行公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