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告有限公司业务合作协议书
合作方(甲方): 海南新阳光广告有限公司
合作方(乙方):
为了促进企业优势互补,实现互利共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款:
第一条 合作范围
1、乙方针对甲方业务,开展市场需求调研;
2、乙方协助甲方开展市场活动服务工作,也可向甲方推荐客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引入的业务进行评估,在明确可操作的前提下,调集公司各种资源权利促成业务运作。
(2)甲方允许乙方使用甲方的名义及相关宣传资料进行开发业务。
(3)甲方定期(每月)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具体的清单提供给乙方确认。同时办理支付乙方应得的业务业绩提成和相关费用。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提取业务开拓服务费用。
(2)在承接业务时,可使用甲方的名义,但必须时刻注意维护甲方的形象,不得用于非公
司盈利业务的承揽活动。
(3)不得有借甲方名义从事不利于甲方形象、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不得将甲方及其公司自身运作的客户介绍给别的同类企业运作。
(5)在乙方合作的过程中,不得将知晓的甲方自身的业务和其他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6)违反上述2、3、4、5点规定,甲方有权取消业务合作,同时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包括经济赔偿)。
第三条 出资及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1、甲方以货币方式进行一些的投资金额出资,与乙方没有任何的投资相关关系。
2、甲乙双方共同努力分工合作,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利润分配是以每月利润作为数据,按比例进行分配为报酬。
3、利润每月分配,按各合作人实际工作业务能力比例分配。(利润由甲方按合作业务每月的收入金额,扣除当月支出金额,每月应付房租,伙食及水、电、气费等成本核算)。
4、如合作业务发生经营亏损(包括经营不善、政府行为、意外事故或合作人所不能预见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下一个月所创造的利润进行分摊补回。
5、每月财务由甲方监督,其他合作人进行明细汇总,每月最终财务核算后应由甲方决定后发放。
6、合作人按甲方每月纯利润的8~12%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季度或半年调整一次,根据工作业务能力情况进行调整。甲方承诺:前述款项将在甲方收到客户费用后15日内(或另行约定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