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21年镇机关管理制度2021年集邮协会印章管理制度
2021年集邮协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标 为确保公章使用的正当性、严厉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市集邮协会以下简称本会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合用于本会及其各县市、区和行业集邮协会。
第三条印章的刻制和启用 一、印章的刻制 1、本会印章的刻制均须报会长同意,由秘书长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印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二、印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留,方便备查并向邯郸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立案。
2、印章启用应报会长同意,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第四条印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本会各类印章必需有专员保管 1、本会公章和秘书处公章由秘书长保管,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人私章分别有会计和出纳保管。
2、印章保管须有统计,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同意人、图样等信息。
3、禁止工作人员私自将本会印章带出本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的,由用印人填写印鉴使用签批单,取得秘书长同意,并经会长同意,由印章保管人陪同前往办理。如确因印章保管人不便陪同的,由借用人填写借据,经会长同意,方可带离本会。印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印章的使用后果负担一切责任。
4、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秘书长指定人员临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印章保管必需安全可靠,加锁保留,不可私自委托她人代管。
三、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立即汇报,配合查处。
四、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实,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相关印章须停用:
1、本会名称变动;
2、印章使用损坏;
3、印章遗失或被窃,申明作废。
六、印章停用时须经会长人同意,立即将停用印章送秘书处封存或销毁,建立印章上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