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秦皇岛市物价局
关于调整我市出租汽车运价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秦价经费字[2006]146号)
各县、区(开发区)物价局: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贯 彻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函[2006]第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运 价的实际情况,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并报省物 价局批准,决定对我市出租汽车现行运价进行调整,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运价标准
(一) 中档及其以上车型:桑塔纳、捷达、富康等排气量在 1. 8L (含1. 8L )以上的车型。起步价5元(含基价里程2公 里),2 -,单程5公里之后加 收50%空驶费,即每车公里按2. 40元计收,使用空调不增加 收费。
(二) 普通车型:。起步 价5元(含基价里程2公里),2-5公里间公里租价为1. 40 公里,单程5公里之后加收50%空驶费,即每公里按2. 10元
计收,使用空调不增加收费。
(三) 微型旅行车:天津大发、松花江及其它九座以下微型 汽车,起步价5元(含基价里程4公里),4-5公里间公里租 ,单程5公里之后加收50%空驶费,即每车公 。
二、 夜间行车收费
从当日22时(含22时)至次日5时前为夜间行车,夜间 行车在每车公里租价基础上加收0. 20元夜间租用费。
三、 租车等候费
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时,每5分钟加收1公里基本租 价的等候费,不足5分钟免收等候费。
四、 出租车通过收取通行费的道路、桥梁、隧道、渡口 时,所需费用由乘客负担。
五、 本通知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本通知自2006年6 月12日起执行。
附:秦皇岛市出租车收费标准表
秦皇岛市物价局
二00六年六月十二日
秦皇岛市出租车收费标准表
车型
设备
基价公里
车公里租价
候时
桑塔纳、捷达、 富康
空调、音响; 排气量1. 8L 以上()
2
1. 60
5
夏利
空调、音响; 排气量1. 8L 以下
2
5
天津大发、松 花江等九座以 下的
4
1. 00
注:未规定车型参照同类车型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