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栏杆高度、窗台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关于栏杆高度、窗台高度的有关规范条文《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 1999 ) 2003 版 阳台栏杆设计应防儿童攀登, 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低层、多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m;中高层、高层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m。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中高层、高层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的阳台宜采用实体栏板。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高度低于 m时, 应有防护设施, 窗外有阳台或平台时可不受此限制。窗台的净高度或防护栏杆的高度均应从可踏面起算,保证净高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 - 1999 ) 2003 版条文说明 阳台是儿童活动较多的地方, 栏杆( 包括栏板局部栏杆) 的垂直杆件间距若设计不当,容易造成事故。根据人体工程学原理,栏杆垂直净距应小于 , 才能防止儿童钻出。同时为防止因栏杆上放置花盆而坠落伤人,本条要求可搁置花盆的栏杆必须采取防止坠落措施。 根据人体重心和心理要求。阳台栏杆应随建筑高度增高而增高。封闭阳台没有改变人体重心稳定和心理要求。因此,封闭阳台栏杆也应满足阳台栏杆净高要求。对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阳台要求采用实心栏板的理由,一是防止冷风从阳台门灌入室内,二是防止物品从栏杆缝隙处坠落伤人。此外,中高层、高层住宅及寒冷、严寒地区住宅封闭阳台的现象很普遍,透空的栏杆难以封闭。 没有邻接阳台或平台的外窗窗台, 如距地面净高较低, 容易发生儿童坠落事故。本条要求当窗台距地面低于 时,采取防护措施。有效的防护高度应保证净高 , 距离楼(地)面 以下的台面、横栏杆等容易造成无意识攀登的可踏面,不应计入窗台净高。《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 - 2005 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栏杆应以坚固、耐久的材料制作,并能承受荷载规范规定的水平荷载; 2 临空高度在 24m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临空高度在 24m 及 24m 以上( 包括中高层住宅) 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 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 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的可踏部位, 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3 栏杆离楼面或屋面 高度内不宜留空; 4 住宅、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及少年儿童专用活动场所的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少年儿童攀登的构造,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 ; 5 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园林景观建筑等允许少年儿童进入活动的场所,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其杆件净距也不应大于 。 6. 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 2 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 3 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 2m; 4 临空的窗台低于 0. 80m 时, 应采取防护措施, 防护高度由楼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