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个人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协商甲方愿意将使用、管理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达成一致协议: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合同约定套内面积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                居家住所。
第二条  租金、押金交纳期及方式
1、租用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租赁费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的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还需交纳押金一个月房租 元,防止房屋各项设施损坏及电费、物业费、暖气费等等费用的延期缴纳。
第三条 水电费、物业费、天然气费、物业费和维修费的缴费办法:
1、物业费、水电费、暖气费、天然气费,由乙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交纳;
2、维修费:租赁期间,乙方导致租赁物有关的设施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付清所有费用,并办理有关手续后,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方可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签订书面合同的同时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乙方的义务。
第五条 乙方的职责
1、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有拖欠,甲方有权在乙方的押金里扣除。
2、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需要变更用途,需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乙方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备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
3、乙方如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子负荷的任何仪器或机械以及特殊设备,须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和因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产生的事故或罚款,由乙方自理,造成房屋或安全设施、消防设施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全部无损坏设备、设施清洁、完好地(自然折旧除外)交给甲方。
5、乙方应遵循国家的相关安全法规,租赁期间因乙方施工等原因而造成的一切人员安全伤害和房屋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房屋作为合法用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合法居住。因乙方违法居住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7、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从房屋内将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担保管义务,乙方也无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六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租赁房屋,并保证房屋内的水、电、暖、天然气四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