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编号:SBCTM-HD(SD)-GCFB-2013001
吊篮制作及安装工程施工
专业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专业分包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2013年5月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工程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专业分包人: 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 林天波
住 所: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敖路26号
资质证书号码: A2071033032601-6/4
发证机关: 浙江省建设厅
资质专业及等级: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自2012年05月10日至2015年02月25日
营业执照号码: 3303261001657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浙)FM安许证字〔2011〕c0016
税务登记证号码: 330326145737265
鉴于分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承包人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分包人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承包人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吊篮制作及安装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四工区所有桥墩吊篮,含吊篮C40砼预制板(包括砼材料、预制场地、砼板预制、运输、安装)、吊篮(包括材料,角钢及钢材为国标)加工、防腐、运输安装等图纸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期间的水电费、临时住房、机械设备等都由乙方承担;因分包商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都有分包商承担,承包商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分包合同价款
暂估总价:708400元(大写:柒拾万捌仟肆佰元整)
固定单价: 8800元/吨(砼预制板费用已经包括在此单价中,不另行计算)。金额大写: 捌仟捌佰元每吨。
三、工期
: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开工;
: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年 月 日竣工;
: 天。
: 二 年。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率100%,优质工程
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第2条。
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工期等的全部责任。
九、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13年04月16日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温州第二井巷
工程公司
住所: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
昆敖路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