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序号:丽水利招【2018】07号
招标单位: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丽水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编制时间:二零一八年九月
目 录
1、招标公告 3
2、投标须知 6
总则 8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10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14
开标与评标 14
中标 17
重新招标 17
履约担保 18
签订合同 18
3、合同文件 19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 20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22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7
第三部分 附件 31
4、投标文件格式 37
附件一 技术文件 61
附件二 评标细则 61
附件三 中标通知书(格式) 67
附件四 招标结果通知书(格式) 68
1、招标公告
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水利招【2018】07号
一、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农经〔2018〕28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丽水市滩坑引水工程的工程任务为供水,兼顾改善水环境。通过滩坑水库进水口、输水隧洞(含埋管、分水口等)、胡村调流加压泵站等工程措施,输送滩坑水库原水至丽水市城区,形成滩坑引水、黄村引水、玉溪引水多源供水、互为备用供水格局,同时承担补充丽水市南城生态用水的功能。
供水范围主要考虑丽水市中心城区及水阁区块、富岭区块及经济开发区,随着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供水范围延伸至青田腊口、海口、祯埠等地。工程供水人口约79万人(2030年水平年);进水口设计流量7m3/s,日最大引水量42万m3/d,设计年引水量10790万m3。,,。
本工程为Ⅱ等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滩坑水库进水口、输水隧洞(含埋管、分水口等)、胡村调流加压泵站等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4级。
监理招标内容: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所有施工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监理服务期78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54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24个月。
本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水利部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其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必须有水工建筑,且无在建工程(在丽水市本级及莲都区、景宁县和青田县行政范围内承接2个小额项目不视为在建)。近10年至少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担任过一个已完工水利工程监理业绩(工程内容必须包含水工隧洞)。
3、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被丽水市级、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2018年 9 月21日起在丽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并供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10 月 12 日上午09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路607号商会大厦五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及其所派的总监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56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