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潘庄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 入室须知
1、 严格遵守本室规章制度,一切行为务必做到文明礼貌。
2、 注意仪表,勿穿汗背心、短裤衩、拖鞋等入室。
3、 保持安静,走路轻声,请勿喧哗。
4、 爱护图书、报刊、设备等一切公共财物,违者按本室有关规 定严肃处理。
5、 室内严禁抽烟,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纸屑、瓜皮、果壳 等杂物,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罚款及至纪律处分。
二、 借阅规则
1、 师生凭借阅证借书;借阅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2、 教职工每人每次借阅图书5册。
3、 借阅期限为一个月。
4、 图书室逢周二、周五下午开放,其它时间只可查阅工具图书。
5、 师生要爱护图书,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撕毁、污损涂写等, 违者照章赔偿。
6、 师生要保管好借阅证,如有遗失,须尽快向借书处挂失,进 行补发。
7、 教职工调离单位,必须还清图书,交回借阅证。
8、 图书室每半年进行一次盘点,所有借阅图书期刊都须全部办 理续借手续,由图书管理员督促办理。
三、遗失、损坏图书报刊赔偿办法
图书室的书刊是人类文明的伟大结晶,师生必须陪加爱护、妥善 保管,不得污损、撕剪、圈点、批注、划线、印描、折叠或遗失。如 有上述情况,除给予要的批评教育外,均按本规定处理。
(一)凡遗失图书,应在一个月内以相同版本和相同国际图书编 号的图书偿还,另收图书加工费2元,否则按下列规定赔书。
1、 一般图书按原价3-10倍赔偿(主要参考出版的年份)。
2、 孤本书和市场上难以购买图书,按原价的5 — 10倍赔偿。
3、 进口外文书按原价3倍赔偿;文艺图书按原价的3-10倍 赔偿。
4、 成套多卷书,配套工具书,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者除赔偿全 套外,再按遗失之书价的3倍赔偿。
5、其他图书资料及各种画册、照片、图书、地图、挂图等由图 书室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赔偿数额。
(二) 凡遗失报刊,应在一个月内同样的报刊偿还,否则按如下 规定处理。
1、 当月或当年报纸,遗失一张或一个月赔偿;遗失一个月按一 年赔偿。
2、 室藏报纸合订本,遗失一本按该报纸现年价格的3倍赔偿。
3、 当年的期刊,遗失一期按全年价格的2 — 3倍赔偿。
4、 经过装订加工的报纸期刊赔偿时另加装订加工费。
(三) 、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照下列规定处理。
1、 污损书刊,按其污损程度较轻,不影响书刊内容和纸质,对 他人阅读无大影响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赔偿书刊原价的30- 50% o
2、 污损严重(十处)以上,严重影响他人阅读或污损无法清除 的,按有关书刊遗失条文处理并交回污损图书。
(四)偷窃、撕毁书刊的处理。
1、 凡偷窃、撕毁书刊中的资料、图片、数据、表格等可按原价 的20倍乃至于更大倍数处于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态度的好坏给予 通报批评。
2、 隐匿书刊中的图表,附属物等不归还图书室的“以偷窃,撕 毁书刊”论处。
四、图书管理员职责
1、 负责各类资料、报刊、图书等的征订、采购、订购工作, 建立图书报刊登记账册。
2、 负责对新书进行分类、著录、计算机录入、图书加工、 验收、登录等工作。
3、 图书室应保持书刊资料的排架整齐、清洁,不得积压。 上架书刊应设置书架标目,及时纠正错架图书和修理破损图书。
4、 负责办理借阅和归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