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计算机协会第二届知识竞赛赞助协议书
甲方: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团委计算机协会
乙方:
为了更好地推行“四制”、“三化”开展经济管理学院第二届计算机知识竞赛,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我校经管团委特批准经管计算机协会作为甲方与贵单位拟定此赞助协议书。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现就山东农业大学第二届计算机知识竞赛活动的赞助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第二届山东农业大学计算机趣味知识竞赛;
  2、赞助内容:计算机趣味知识竞赛活动经费支出;
  3、活动时间:2011年11月4日-2011年11月12日
(二)赞助费用及回报
  1、 商家赞助:费用为人民币 (¥  .00元 人民币大写: )。
  2、商家享有权利:
  (1)本单位在学校开展的正规活动可得到学院各方面支持;
  (2)贵单位可利用合理的时间、地点开展合法正规的活动,学校给予相应的宣传,人力及场地等支持。(具体相应事宜届时面议);
  (3)根据活动赞助费用数目情况协商是否在校内文学社文学刊物上做相应宣传;
  (4)本次活动赞助情况农大校报会给予适当说明;
(三)项目合作进度
1、甲方:
   (1)甲方作为活动主办单位,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并保证整个项目准备工作在2011年11月4日前完成。乙方作为系列活动的赞助单位,主要负责协助本次计算机趣味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的内容,支持我校学生社团的迅速发展;
   (2)甲方提供乙方以后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宣传、人力、场地等方面的资源,提供乙方的相应宣传(乙方需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应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相关联系。如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乙方有权要求拒绝支付余款;
  2、乙方:
   (1)乙方有权利了解甲方活动开展的进度和情况,甲方须如实反馈各种情况;
   (2)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派1~2人参加“山东农业大学第二届计算机趣味知识竞赛”系列活动,给予监督和协助系列活动;
(四)费用支出方式
赞助费的支付,经双方商定,分两次付款:
  1、协议签订后,2天内乙方先付赞助总额的70%给甲方,即¥    .00元(人民币大写: );
  2、待整个活动结束后,经双方确认,乙方再在3天内一次性付清另外的30%余款,即¥    .00元(人民币大写: );
(五)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