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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扎:审目金融业所积聚的全塾垦险已越来越大,并且日趋表面化,在\,,一百一!R灰灰婵畋O罩贫仁状从诿拦忠殉晌P矶喙医鹑诩喙凇5钩て谝岳矗夜鹑诩喙芴逯频慕ㄉ柘喽灾秃螅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防止金融恐慌和银行体系危机,保护存款者利益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金融业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已日益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目前及未来相当时期内,由于我国居民的传统心理睬蟠⑿和“银行无风险”的习惯观念,把余钱存在银行仍是居民首选的储蓄方式。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的材料,我国的国民储蓄率从年代至今一直居世界之冠。年至辏夜墓翊⑿钫脊裆苤档ヒ陨稀到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谠#龀%;全年累计,储蓄存款增加甓嘣部分地区甚至已发生挤兑危机,在此种形势下,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增强存款人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心,从而避免因存款人的挤兑导致大范围的金融风险发生已是当前金融领域面临的现实问题,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也就势谠#刖菁
宝贵的意见,在此,本人一并表示感谢芬唬体文在选题及写作的过程中得到尹建国、张辉导师的悉在必行。本文拟从理论层次和现实角度阐述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并借鉴西方国家存款保险制度的经验教训,探讨如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心指导,九七、九八届的师兄们也对本文的写作提出了许多一九九九年四月七日厂
款保险理论,对银行体系支付危机产生的根源、存款保险的第一章: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阐释存款保险制度是一种尽量防止银行倒闭、保护存款者利益、稳定金融体系的事后补救手段,它要求银行等存款金融机构按其存款额、依据一定保险费率、作为投保人交纳保险费于某保险机构,当投保人破产倒闭而不能支付客户存款时,该保险机构在一定限度内代为付现。存款保险制度的实践过程,也就是金融界探讨防范和化解银行体系支付危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不同的存性质、特点和作用作出了详细的解释。一、存款保险的内在依据及理论模型、存款保险的内在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国可通过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中央银行金融监管和行使央行“最后贷款者”职能等措施,维护银行经营的安全和保障存款人利益。为什么还需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呢从理论上讲,存款保险是针对商业银行经营所固有的不稳定性和央行监管的功能性缺陷而采取的一项应有的措施。具体地讲:一者,商业银行经营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众所周知,
定的期限对债权入——银行的约束力远比存款合同对债权人——存款者的约束要严得多。另一方面,银行贷款由于缺乏债,无论是居民活期储蓄存款不是企事业用于转帐结算的活自由选择,存款也随时可能流出银行体系,其流动性并不亚存款人的行为选择。确规定了贷款的期限,在未到期之前,如果没有极为特殊的存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存款的多少和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生存与发展。一般来讲,存款按期限可以划分为活期、定期和定活两便三类。钇诖婵钍歉吡鞫愿期支票存款,都是不需要事先通知的,客户在营业时问内可以随时存取,银行要随时满足存款人提款的要求。ㄆ存款尽管有期限的约定,但这种约定对债权人来讲并不具有强制性,存款人在放弃一定利益的情况下仍可提前支取,同样具有流动性。ɑ盍奖愦婵钍勾婵钊嗽谑找嬗肫谙奚于活期存款,因为这种存款的期限完全由存款人自由决定。总之,存款合同娴对存款人的法律约束并不是很严格的,存款具有稳定性差、流动性强的特点,银行对存款人的行为选择很难作出准确的预测,特别是在危机期间,银行经营者更难预测存款人何时提款、提款的数量,从而很难影响相比之下,银行的资产,尤其是贷款,由于贷款合同明理由,银行是不能提前收回贷款的。也就是说,贷款合同规
贷款,增加额外的清偿手段。但是,如果原来的货币流通处遭到破坏,成为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如果原来的货币流通本已超量,则为救助银行提供的额外的清偿手段,对货币二级市场,在银行需要流动性时,一般不能通过出售贷款款债权转让椿袢。虼耍哟畹钠谙拊际褪谐⌒越嵌来讲,贷款者具有稳定性强、流动性差的特点。可见,银行是集无流动性的资产和高流动性的负债婵于一身的,这种特点使银行经营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很容易陷入流动性危机:或者导致存款挤兑,或者引起银行恐慌甚至倒闭。二者,中央银行“最后贷款者”功能具有内在的局限性。中央银行是一国重要的金融稳定器,它以“政府的银行”和“最后贷款者”职能,尽力减少银行危机的发生,间接地保护存款的安全。但在实践中,央行在处理银行挤兑和倒闭时将面临两难选择:第一,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在个别银行出现清偿力危机时,有责任对其进行援助,通常是向有问题银行提供于正常状态,则这部分额外的货币投放会使正常的货币流通流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