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控烟要走正路等控烟
信心于哪里? (2021年第1期2021-2021让梦想照进现实) 面对未来,我们今天的预计是否毫无意义?答案当然是否定的。70后之前出生的人全部对“四个当代化”耳熟能详,对翻两番记忆犹新,现在2021年又以翻两番的目标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壮丽的美景,“至2021年。我国生产总值将比2021年翻两番,人均GDP将达成3000美元”,不过,很显然,数字不能代表一切,贫富差距的拉大,使大家有理由怀疑小康是谁的小康,是全部人全部能共享的小康,还是仍然局限于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相信应该属于前者,不过要有保障。
今天的中国,面临的绝不但仅是物质的匮乏,更多的是道德的下滑、制度的缺失和信任的丧失,中央的救市计划一出台,大家首先想到的不是计划对中我国需的拉动作用,而是又会培养出多少贪官,即使政府再确保将加强监督,不过,仍然无法根本打消大家的疑虑:“三鹿奶粉”事件给中国食品乃至中国制造所带来的危害至今还未消除,因为它直接挑战了人类社会的道德底线;中国海军的护航军舰刚一出发,就引来外界“中国威胁论”的解读,中国的和平崛起之路仍然有待得到世界的了解和认同。
小至个人,大至国家,信心是成功的前提,但面向未来长远发展的信心更多的取决于更公平的成长机会。尤其是在克服经济危机的过程中,除了经济,惠及长远的工作还需要做很多。这也是温家宝总理为何说“收入不公平会影响人的一时,不过教育不公平会影响人的一生”。像教育改革,任何计划天然就是长时段的,最少是处理好下一代人的成长。
“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王大鹏)
法治变革的立法迷思
(2021年第26期法制变革的“中国经验”)
1979年,人民日报发表了人治和法治,这是“文革”后最早明确提出法治的文章。直至1995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至1999年建设法治国家被写进了国家的根本***――宪法。
30年过去了,现在“法治”已经成为不论是教授学者还是黎民百姓,全部常常提起的一个词,法治建设确实可谓成就斐然。在公法领域,我们颁布了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使民告官成为可能,在私法领域,法律也是如雨后春笋般诞生,民法通则、企业法、协议法和去年颁布的物权法。能够说,中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
回首30年的法治建设,还有很多有待反思的方面。仔细观察,我们会发觉伴伴随法治建设的往往是轰轰烈烈的立法建设,给人以法治建设似乎就是立法建设的错觉。假如说在改革开放早期,为“有法可依”而使得法治建设展现出更大的立法性的话,那么在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立法建设显然已不能继续在法治建设中单兵突进。而必需配以司法建设,比如,尽管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指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但30年过去了,法院的地方化和行政化仍然为大家所诟病。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中国现在包括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包含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20多部,但仍然不能确保我们的食品安全。可悲的是,问题奶粉的受害者至今也还不能经过法院来表示她们的诉求。显然,司法已经成为法治木桶的“短板”。假如法律只是停留在纸上,而不能经过司法活起来,进而保障公民的权利,那法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