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言引入各自的经营领域,允许组建超大型金融集团提供多种产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拉斯一斯蒂格尔法》和年《银行控股公司法》的部分内容,取消了在金融领美国这一新法的颁布引起了我国金融界的广泛关注并产生了大量争论,焦点问题金融法律在立法时参考的就是美国的“分业”做法。此外,随着金融业竞争韵深监管水平、法律法规完善程度相适应,它强调的是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和可控性:要的是,我们要通过这种制度保障和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壮大和完善,进而保障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健康稳定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所以,在制度研究之外,国情研究也是不容忽视的,也就是说,不能简单的照搬国外的做法,国情不同,同一种制度的效果会有很大的差别。应当看到近两年刚刚建立起来的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有着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国际上金融业的发展趋势也不容漠视,中国“入世”之后,国际竞争将会加居如这些都是难以辩驳的变化的理由。于是,我们陷入了一种近似于悖论的困境之中:出路在那里呢桓鲎匀坏难≡窬褪窃诩岢址忠稻L逯频拇笄疤嵯陆惺识年月日,美国颁布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废除了年《格域内有关分业经营的限制性规定,允许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相互兼并并进就在于我国金融领域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是否要做相应的改变。,因为我国化和金融信息化的发展,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品种的相互交叉正在扩大,国际上出现了三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这使得我们在迎接“入世”挑战的时候,不能不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有些学者呼吁改变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状况,及早实行混业经营。笔者认为,分业经营体制与较低层次的金融发展水平、金融而混业经营体制则与较高层次的金融发展水平、金融监管水平相适应。它强调的是金融业的竞争和金融机构的运作效率,并以此促进金融体系整体效率的提高。无论是“分业”还是“混业”,我们的目的不仅仅是要确立一种管理制度,更为重对银行、证券和保险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体制是基本符合我国国情的。一方面,现实的国情告诉我们,短期内实行全面的混业经营是很难实现的:另一方面,为了谋求生存和发展,金融业又不得不尽快进行变革。那么,走出困境的的混业经营尝试和业务上的创新,在竞争中不断壮大自己,为建立更为成熟的现代金融制度创造条件。建立金融控股公司和开展银证合作就是比较好的选择。.;/,
第一章分业经营、混业经营概述:。、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下,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各行业之间有着严格的业务限制,金融机构不能在和后三者的分离。而在混业经营体制下则没有这些限制,金融机构可以提供包括言,本来无分混之分,这几种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是一致的,即,使寻求资金的人与寻求出路的资金相结合5牵煌慕鹑诨褂凶挪煌暮诵囊滴瘢桃银行的核心业务是从事存款和贷款,证券公司蹲室的核心业务是证券承销和交易。,而这些业务的经营特点和风险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金融机构是否可分业经营体制产生于世纪年代大危机后的美国。在此之前,美国立法对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基本上没有限制。年,美国证券市场崩溃并引发了世到遥庞锰逑翟獾交倜鹦缘幕倩担鲆刑逑狄欢认萑胩被咀刺!N机过后,人们对危机的原因进行了深思,得出的结论是,虽然危机的发生有着复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从而也是大危机的罪魁祸首。首先,商业银行对证券业务的参与,在竞争压力和利益的驱动下,使得许多短期资金盲目的运用在证券投资范围而确立的一种管理体制的。与其相对应的是混业经营体制。在分业经营体制经营银行业务的同时又经营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或者三者之一,即实现银行银行业务、证券、信托和保险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就金融业运做本身而以兼营这些业务,结果显然是不同的。界性的经济危机,美国有嗉乙械贡栈蚝喜ⅲ凶苁家减少杂的经济原因和深刻的社会原因,但银行业和证券业的混业经营是造成银行倒闭、。美国称“投资银行”,英国称“商人银行”。张忠军:《金融监管法论》法律出版社年页。陈云贤:《投资银行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年,第场页。王艳平张胜莲:《制度变迁中的金融混业分业与协调》,《中国改革》年第:。.
.骸陡窭埂!K沟俑穸ā贰!7忠稻L逯频娜妨确立了分业经营的体制。这些法律中,最著名的当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实际上是年美国《银行法》第、、、竞相通过各自的信贷、投资等部门向产业资本渗透,资本高度集中,金融市场的竞争性相对减弱,市场人为波动因素增大,一旦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整个市场的崩溃。。正如美国参议院银行和货币委员会的一个小组委员会所言,“过去年的经验充分证实了这个观点,即商业银行对资本市场的过度参与,增大了是年美国《银行法》等一系列旨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健安全的法律的出台,并和条款的统称,是由美国参议员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