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股份代持协议范本:股权代持协议的风险
股份代持协议范本篇一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上海共同签署。
委托方:
(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标准,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以下,以兹共同遵照实施: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海 有限企业(以下简称“ 企业”)人民币 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 企业注册资本的 %,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些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收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 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含: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 企业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给予登记、以股东身份参加对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和行使企业法和 企业章程授予股东的其它权利。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的实际投资者委托股份,甲方已实际股东的权利在企业并有权对应的投资收益,乙方只持有的股东的股权由股份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甲方,不得有任何利润或处理的权利(包含但不限于转让、(一)股东权益的质押和转让。
在委托期间,甲方有权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给甲方或其指定的任何第三方。乙方无条件同意并负担当初所包括的相关法律文件。
甲方的实际全部者委托股票,有权监督和纠正不妥的委托行为乙方依据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实际损失造成本身因为不合适的受托行为,提供,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假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推行其受托责任诚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委托和要求乙方对应的委托股票转移到一个新的受托人由校长依法。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作为 企业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加 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最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取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全部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含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它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取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假如乙方不能立即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在甲方拟向 企业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持股份时,乙方必需对此提供必须的帮助及便利。
第五条 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份期间,收替代持酬劳 元。
第六条 委托持股期间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份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乙方依据甲方指示将代持股份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时终止。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推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都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显著的证据证实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依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该赔偿对方的对应损失。
第八条 争议的处理
凡因推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能处理的,任一方都有权将争议提请 企业注册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第九条 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署名):
乙方(署名):
其它股东对以上股权代持事宜均已知晓,并无异议。
股东(署名):
股份代持协议范本篇二
实际出资人(股东):
(以下称甲方)
名义出资人(代持人):
(以下称乙方)
甲方拟和第三方共同出资设置 企业(预先核准的名称,以下称企业),甲方是企业的实际出资人,也是企业的实际股东,享受作为企业股东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乙方是甲方在企业所持有股份的名义出资人,乙方仅是依据甲方的决定,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行使甲方全部的出资人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现就乙方代为推行出资人职责和代为持有甲方股份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在企业的出资情况
甲方在企业出资的金额为:
元;
出资的方法为:
;
甲方出资占企业注册资本 %。
二、乙方的基础情况
姓名:
年纪:
身份证号码:
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