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 --
: .
软件开发管理办法
状态:
草稿
标识号:
评审
当前版本:
初始版
前一版本:
修订版
发布日期:
/ /
修改历史
日期
版本
作者
修改容
评审号
变更控制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升公司软件产品的开发质量,规软件开发过程,依据《公司电子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公司软件标准过程和软件工程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围及准入条件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软件产品研发过程,涉及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实现、系统测试、数据迁移、试运行、系统上线、系统交付各阶段相关活动。开发形式包括自主研发、合作开发、外包开发。
第三条 在软件开发过程中涉及的需求管理、立项管理、配置管理、质量管理、系统测试、用户验收测试、性能测试、系统上线、系统验收、外包商管理等活动的要求可参见信息技术部相关制度和办法。
第四条 获得批准并完成立项、招投标、商务及采购流程的软件开发项目在资源保障到位的前提下即可进入软件开发阶段。
第五条 非第四条围约定的软件开发工作参见《公司信息系统投产及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术语定义
第六条 本办法中软件开发指新系统开发和现有系统重大改造的软件产品研发工作。以《公司电子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基本依据,对软件研发工作采用项目制管理。
第七条 本办法中自主研发是指主要依赖公司自身的管理、业务和技术力量进行系统设计、软件开发、集成和相关的技术支持工作,向外一般仅购置有关的硬件设备和支撑软件平台;合作开发是指公司与专业IT公司(外包商)共同协作完成IT应用的项目实施和技术支持工作,一般形式是公司负责提供业务框架和技术标准,合作商提供基础产品、技术保障,双方组成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实施,合作开发中涉及的外包围为系统服务类和人员服务类外包的部分外包;外包开发是指将IT应用项目的设计、开发、集成、培训等任务整体外包给某家专业公司(可以是专业的IT公司或咨询公司等),由该公司负责应用项目的实施。
第四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八条 本办法中的项目组指根据《公司电子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成立的项目实施团队,通常由业务组(需求申请部门、归口部门等业务部室)和技术组(总行信息技术部相关技术人员和外包商)组成的项目实施团队;项目组成员应有足够的业务和IT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来胜任项目各方面的工作,项目组中的项目经理由总行信息技术部指定(特别指定除外)。
第九条 业务组负责业务需求定义及解释,协助技术组完成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的编制,负责对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进行确认,参与项目实施过程,对软件产品的测试及验收工作负责。